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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個適合中國人羣特徵的代謝綜合徵診斷標準建議近日出臺。近日,中華醫學會糖尿病學會根據全國8個大學醫院及研究所的研究結果,推出了一個適合中國人羣特徵的針對代謝綜合徵的診斷標準建議(以下簡稱診斷標準建議)。
在由中華醫學會糖尿病學會主辦的題爲“認識中國人代謝綜合徵和胰島素抵抗的特徵”的研討會上,專家共同指出,由肥胖、高血壓、高血糖和血脂水平異常等心血管疾病高危因素組合而成的代謝綜合徵(胰島素抵抗綜合徵)增加發生糖尿病和心腦血管疾病的發病危險,同時也增加心腦血管疾病的死亡率。而這4種疾病經常“狼狽爲奸”,是現代城市人的“死亡四重奏”。專家們呼籲,代謝綜合徵的“死亡之曲”必須引起醫學界和公衆的重視。
在新的診斷標準建議中,只要具備“死亡四重奏”中的任何3個或全部組成部分,即可被診斷爲代謝綜合徵。據估計,在中國城市人口中每8個成年人中至少就有1人患有代謝綜合徵。
中國工程院院士、中華糖尿病學會主任委員、上海交通大學第六人民醫院內分泌科教授項坤三院士指出,以往醫師及公衆對代謝綜合徵缺乏認識,而且沒有適合中國人的代謝綜合徵診斷標準,因此忽視了這種疾病集聚情況,未能及時對此進行充分的綜合治療,就不能有效地預防心腦血管疾病的發生並降低其死亡率。“制訂一個適合中國人羣特徵的診斷標準,對在臨牀上建立代謝綜合徵的綜合治療理念,有效控制中國人代謝綜合徵引發的心腦血管疾病具有重要的意義。”項坤三院士說。
世界衛生組織、美國和歐洲都在近幾年制定了代謝綜合徵診斷標準。然而由於中國人羣的特徵與西方國家不同,用這些標準不能準確判斷中國人的代謝綜合徵狀況。我國的診斷標準建議出臺標誌着我國對代謝綜合徵診斷的進步及充分防治的開始。
代謝綜合徵診斷標準可以前瞻性地識別患冠心病的危險,而且對新發糖尿病的預測有價值。所以標準建議的出臺也標誌着我國糖尿病和心血管疾病的防治將步入一個嶄新的階段。
【背景資料】中華醫學會糖尿病分會建議適合中國人羣的代謝綜合徵診斷標準
符合以下4個組成成分中的3個或全部者:
一、超重或肥胖:體質指數≥25.0kg/m2;(體重/身高的平方)。
二、高血糖:空腹血糖≥110mg/dl(6.1mmol/L)及/或糖負荷後血漿糖≥140mg/dl(7.8mmol/L);及/或已確診爲糖尿病並治療者。
三、高血壓:收縮壓/舒張壓≥140/90mmHg,及/或已確診爲高血壓並治療者。
四、血脂紊亂:空腹總膽固醇TG≥150mg/dl(1.70mmol/L);及/或空腹血HDL-C:男性<35mg/dl(0.9mmol/L),女性<39mg/dl(1.0mmol/L)。
代謝綜合徵發病高危人羣:
一、≥40歲者;
二、有1項或2項代謝綜合徵組成成分但尚不符合診斷標準者;
三、有心血管病、非酒精性脂肪肝病、痛風、多囊卵巢綜合徵及各種類型脂肪萎縮徵者;
四、有肥胖、2型糖尿病、高血壓、血脂異常、尤其是多項組合或代謝綜合徵家族史者;
五、有心血管病家族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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