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瓶飲料的成分到底是什麼,跑遍整個瀋陽竟然也找不出一個技術機構給出確定的結果,這讓家住遼寧瀋陽的江先生很鬱悶。而正是因爲缺少了技術檢測部門的支持,江先生的維權之路到今天也沒有走通。
據江先生介紹,3月4日,他和妻子在瀋陽市某洗浴場所洗浴後,向休息大廳的吧檯要了某品牌的“綠茶”,服務人員遞過擰開蓋子的飲料,“我就喝了一口,馬上跑到衛生間,幾乎把腸子都吐出來了。”“當時,我喝到的絕不是茶,是一種有着濃重刺鼻味道的不明液體,讓我一下就想到了尿!”
對此,洗浴中心的當班負責人也承認:“這的確不是綠茶,是服務員疏忽拿錯了。”但卻沒有告訴江先生裝在綠茶瓶裏的到底是什麼。爲了瞭解真相、維護權益,江先生拿着那瓶出廠日期打着20040223的綠茶,開始了在瀋陽市到處送檢鑑定的歷程。
當日,江先生與洗浴場所的服務生以及當地媒體記者,一起前往瀋陽市公安醫院,希望能檢驗出飲料的成分。江認爲,他有權利知道他“喝的到底是什麼,是否有害健康”,但醫院的答覆是:“這裏不能進行商品(產品)檢驗。”江先生又和其他人前往瀋陽市工商局投訴中心進行投訴,在獲得工商局出具的樣品送檢單後,又來到瀋陽市疾病控制中心申請鑑定。但被告知,在疾病控制中心檢驗,需要瀋陽市衛生監督所出具的送檢單纔可以檢驗。但此時已經到了下班時間,江先生只好將這瓶“綠茶”分爲幾份,將其中一份交給了記者,另一份封存在了瀋陽市衛生監督所,自己留了一份。
第二天早晨,江先生拿着瀋陽市衛生監督所出具的送檢單和存放在那裏的飲料,與當地記者共同前往瀋陽市疾病控制中心。但這裏也不能對這瓶不明液體的成分作出鑑定,只能根據國際標準來測定液體中的各項指標是否超標。工作人員還告訴江先生,可以到瀋陽市產品質量檢驗所,那裏可以做這方面的鑑定。於是,江先生又來到了瀋陽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卻被告知:由於技術問題,這裏做不了化學成分鑑定,只能做物理鑑定。
當江先生拿着疾病控制中心“檢驗項目:尿素(水)結果:3034.7單位:mg/L”的檢測結果再去工商局時,工商局工作人員認爲檢測結果過於專業化,“我們執法部門看不懂,被投訴方更看不懂,這樣我們就無法依據這個去進行調解或處罰,所以你們還是向有關部門要一份結論比較簡單的證明材料,這樣我們處理案件才更有說服力。”江先生不得不再次來到瀋陽市衛生監督所,要求工作人員能夠把上述結果用相對通俗的語言給與證明,但是對方拒絕了江的請求,理由是根據衛生監督部門的內部工作規範:“密封包裝的樣品拆封後,其檢驗結果不得作爲舉報投訴的證據”。
“我就弄不明白,檢測部門不是隻需要對樣品負責的嗎?老百姓做一個成分檢驗,希望得到一個看得懂的結果就真這麼難麼?”江先生說。
有關專家認爲,有力的技術檢測能力和技術服務反應機制的作用,不僅僅侷限於此事在維權過程中必要的支持,也是我國市場經濟發展所急需的公共服務。通過此事不難看出,目前公共服務的意識和能力還都有待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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