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一”前夕,記者接到了一封署名“甜甜”的讀者來信,這個3歲半的孩子在信中“講述”了因爲是乙肝病毒攜帶者,她被多家幼兒園拒之門外的事情。雖然可以看得出信是由孩子的家長代筆的,但是記者仍不免同情起“甜甜”來,而更令記者想知道的是,瀋陽市還有多少個像她那樣因爲攜帶乙肝病毒不能去幼兒園,而只能“和小螞蟻做朋友”的孩子?
一個3歲半孩子的求助
記者阿姨:
很冒昧給您寫這封信,但是我真的很想讓您幫我去上幼兒園。我媽媽是一名乙肝病毒攜帶者,我出生的時候,身體裏便也有了乙肝病毒……當我3歲半準備去上幼兒園的時候,體檢結果使我被多家幼兒園拒之門外……我家小區的小朋友都去了幼兒園,而我只能一個人玩。在小區裏叔叔阿姨對他們的孩子說:“她有病,會傳染的,不要跟她玩。”由於找不到別的小夥伴,我只能跟地上的小螞蟻說說話,和樹上的毛毛蟲講講故事……但是地上的小螞蟻、樹上的毛毛蟲,也都有自己的小夥伴。爲什麼我卻不能去幼兒園和小夥伴玩呢?難道我真的很髒?
煩惱的甜甜
一位普通母親的痛苦
記者根據信上留的電話與“甜甜”的媽媽取得了聯繫。
這位母親在接受記者採訪時一直都非常激動,她告訴記者,她在“甜甜”去幼兒園之前,帶孩子到瀋陽市和平區婦幼保健所進行體檢,體檢結果表明孩子是乙肝病毒攜帶者,保健所的處理意見是“不可以入托”。雖然她找了很多專家,證明孩子並不是患了肝炎,但是她去過的幼兒園全都拒絕接收“甜甜”。
“每當孩子自己邊玩邊哭的時候,我的心裏都非常難受。有一次她從外面回來,哭着對我說:‘媽媽,你快給我洗衣服,小朋友們都不和我玩,他們都說我髒!’孩子是無辜的,爲什麼讓她從小就受到這樣的歧視呢?難道所有乙肝病毒攜帶兒童都不能上幼兒園嗎?”
一個硬性的“禁入”規定
昨日下午,記者諮詢了和平區婦幼保健所,原來在《瀋陽市托幼園所衛生保健常規》中,確實有明文規定,兒童在上幼兒園之前需要到指定的婦幼保健機構進行體檢,而乙肝表面抗原陽性者(乙肝病毒攜帶者)應拒絕入園。一位工作人員說,乙肝病毒具有一定的傳染性,而孩子在幼兒園時往往是同吃同住同玩,可能會造成病毒傳染。記者瞭解到,在去年該所對全區1萬多名幼兒園的孩子進行的體檢中,共發現了3名攜帶乙肝病毒的孩子,而只要是這樣的孩子已經上了幼兒園發現了也會被退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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