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將迎來第17個“世界無煙日”。然而,就在這個特殊日子到來之前,湖南省健康教育協會有關負責人於昨日約見本報記者,將公開收集到的有關影視明星王志文爲省內某菸草公司做廣告的資料交給記者。該負責人指出:王志文身爲公衆人物卻爲菸草做廣告宣傳,實在是不應該,他應該向湖南公衆致歉。
王志文大做菸草廣告
中國吸菸與健康協會理事、湖南省健康教育協會常務副祕書長肖正湘告訴記者,自2001年以來,王志文爲我省永州某捲菸廠做的菸草品牌廣告,頻頻出現在各地電視臺以及長沙等城市的戶外廣告牌上。期間,尤其是2002年春節期間,該廣告在永州電視臺生活頻道每天以20次以上的頻率播放,可謂家喻戶曉。
違反廣告法誤導年輕人
“像王志文這樣有一定社會影響力的公衆人物,爲菸草做廣告宣傳不僅違反國家有關規定,而且對控制青少年吸菸造成很大的負面影響!”肖正湘指出,在影響青少年行爲的最大三類人羣中,除父母和教師外,便是作爲公衆人物的影視名人。有研究表明,青少年吸菸很重要的原因是受菸草廣告的影響,尤其是影視名人做的菸草廣告,把吸菸與成功、放鬆、成熟、時髦聯繫在一起,極大地誤導了年輕人。另外,《廣告法》明文規定,禁止利用廣播、電視等媒體發佈菸草廣告和變相菸草廣告,禁止在各類公共場所設置菸草廣告。
廠方承認此廣告不妥
據肖正湘介紹,早在2002年,省健康教育協會就與有着“中國控煙‘南怪’”之稱的永州市控煙協會祕書長何偲聯名寫信給永州某捲菸廠,準備就此廣告與王志文進行交涉,並不排除採取法律手段的可能,但基於多方面的原因被擱置。
事後不久,永州某捲菸廠回信稱,廠方承認請名人做該廣告確實不妥,同時表示今後將對該廣告作一定的調整。
應向公衆致歉
“名人做菸草廣告,這在國內可謂是開了先河。”肖正湘表示,今後該協會雖然不太可能爲此直接找王志文交涉,但希望通過輿論宣傳提醒王志文注重公衆形象,不再爲菸草做廣告宣傳,同時,王志文應對前段時間已在湖南境內出現過的大量菸草廣告向湖南公衆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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