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6月1日起,消費者在武漢市零售藥店買到假劣藥品,一週內可以前往當地藥監部門退款。記者從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瞭解到,這項便民措施在國內尚屬首創。
湖北省武漢市藥品監管局日前作出規定,從6月1日起,凡消費者個人在武漢市任何一家零售藥店購買了國家公佈的假劣藥品、已註銷批准文號的藥品、假冒其他廠家生產的藥品、僞造生產廠家或批准文號生產的藥品、無生產批號或有效期的藥品、過期的藥品,一週內均可攜帶藥店開具的所購藥品票據及其複印件、藥品包裝、標籤和說明書,前往當地藥品監管部門進行投訴。藥監部門一經查實,7個工作日內將通知消費者領取退款,對老弱病殘及行動不便的投訴者實行上門退付,並根據有關線索對製售假劣藥品的企業進行查處。
武漢市藥品監管局同時公佈了投訴舉報電話。消費者一旦發現藥監部門工作人員不按規定退付藥款、辦理不及時、弄虛作假,可以向市藥監局投訴舉報。對於落實這一措施工作不力、造成行政訴訟和嚴重不良影響的部門和工作人員,武漢市藥監局將實行年度目標考覈一票否決。
此前,武漢市藥監局已向全市零售藥店宣佈實行出售假劣藥品先行退付的措施,這次進一步要求藥監部門先行退付,受到當地市民的普遍歡迎。漆女士是武漢市的一名高校教師,這項措施使她感到“消費者權益得到了更好的保護,藥品質量將更有保障”。
在武漢市,銷售假劣藥品的零售企業最高將被扣除25分,而一年內累計被扣75分就須停業整頓。先行退付措施旨在發動羣衆共同參與藥品市場打假,進一步增大了對藥品零售企業的監管力度。但記者在採訪中發現,武漢市的大多數零售藥店仍然比較支持這項措施。湖北中聯大藥房的一位負責人表示,先行退付只會讓那些不規範的企業擔心;而對規範的企業來說,對假劣藥品的打擊力度越大,優質藥品的市場空間也就越大。
先行退付是否會令當地藥監部門不堪重負?武漢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閔光新表示,市藥監局成立4年來,堅決打擊製售假劣藥品的違法行爲,市場環境不斷改善,使他們有“底氣”推出這項措施。據統計,1999年,市藥監局成立時,全市藥品質量抽檢合格率還不到84%,去年已接近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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