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精人工受精是指使用別人的精液人工受精來得到小孩。近年,不少不孕不育夫婦藉助這種手術生育小孩,但是手術成功如願有了小孩的家庭,也出現了幾家歡喜幾家愁的情況。
供精人工受精背後涉及的複雜社會倫理、道德問題已日益浮出水面,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深圳龍崗日前就發生了一起供精試管嬰兒受父親冷遇的事件。
生出試管嬰丈夫有心結
近日,家住深圳龍崗的張女士抱着6個月大、胖乎乎的可愛兒子,來到廣東邊防總隊深圳醫院生殖中心,向該中心主任張秀蘭教授傾訴心中的委屈。原來,婚後多年未育的張女士去年通過供精試管嬰兒手術,終於在年底生了個胖孩子,可丈夫卻因兒子“不是他的”而心結難解,夫妻紛爭不斷,感情漸陷冰點。
張女士的丈夫患有先天性的無精症,她於2003年春天來深圳邊防醫院生殖中心實施供精試管嬰兒手術,成功受孕,於年底生下一個白白胖胖的兒子。按常理全家都很高興,可自此張女士總覺得丈夫冷冰冰的,尤其是對兒子不冷不熱,經常用怪怪的目光看着兒子。張女士覺得自已辛辛苦苦爲丈夫生兒子,卻受到冷遇,兩人經常爲一些小事吵架、鬧矛盾。有一天,丈夫終於忍不住大發脾氣,說兒子不是自己的,越想越窩火。
深感委屈而在家中無法哭訴的張女士於是來到深圳邊防醫院生殖中心,並向張秀蘭教授求助。張教授得知後,立即熱心安慰張女士,並約見了這對矛盾夫妻。數次耐心地勸導和約訪,張女士的丈夫豁然開朗,解開了心中的結,連聲向妻子道歉。
術前不後悔術後變性情
廣東省婦幼保健院集愛遺傳與不育診療中心吳敬之告訴記者,在夫婦要求實施供精人工受精時,醫生通常會提醒雙方特別是丈夫,手術成功生下的小孩和丈夫沒有一點血緣關係,要慎重考慮。但是仍有不少丈夫在手術成功後表示後悔。
十多年前,吳主任給一對廣州夫婦實施手術,妻子成功地產下一個男孩。夫婦在手術之前迫切要求做手術,並信誓旦旦地說絕對不會後悔。結果生下小孩沒多久,妻子告訴吳主任,沒生小孩之前丈夫對她百依百順,可是有了小孩之後,丈夫性情大變,無緣無故地動怒,對家裏的事也愛搭不理。妻子傷心地對吳主任說,“現在我是有了小孩,沒了丈夫,早知道這樣手術不做也罷。”
吳主任說,夫婦到了一定年齡還沒有小孩會受到來自家族內部和周圍社會的壓力,於是迫切想要一個孩子來緩解。有了小孩壓力消失後,夫婦就得開始面對既屬於自己又不屬於自己的孩子。丈夫很自然地會認爲自己無能給家庭帶來了壓力,再加上妻子有意無意的言行刺激,心態會有很大的變化,很容易造成家庭的破裂。
手術成功後不願被關注
吳敬之告訴記者,供精人工受精手術生下小孩的家庭一提到這個話題都十分敏感,很多夫婦的地址電話都改動過,不肯過多與醫院聯繫,勉強接受追蹤也是在電話裏匆匆說幾句,然後叮囑醫生:“這是最後一次了,再也別打電話來。”這給醫院的追蹤和輔導都造成很大難度。吳說,醫院願意爲他們提供心理輔導,但是這部分人羣更多地是選擇獨自默默承受壓力。
供精人工受精的孩子是否會在成長道路上遭遇歧視?他們的心理狀況是否和普通人不同?吳敬之主任提醒,做爲要承擔這個手術的女方,在很大程度上可能會處於弱勢地位,面臨的生活挫折會比常人要大,比如婚姻可能會因此觸礁,在離婚後如果不能順利得到撫養費就要一個人承擔生活壓力等等,這些都是手術者要認真考慮的問題。
專家意見
丈夫須籤知情同意書
張秀蘭教授表示,由於男方無精而導致女方不能正常受孕。在這種情況下只能通過供精這一治療方法,使不孕症夫婦受孕。AID(供者授精)治療不孕症一直是個很敏感的問題,在許多國家和地區,法律明確規定AID的後代是受精婦女和知情同意的丈夫的孩子,非常關鍵的一點是治療前須得到丈夫知情同意的書面記錄。
據介紹,受精夫婦和AID後代彼此間的知情權和保密權是涉及倫理、法律的重要方面,因此絕大多數施行手術的機構採取供受雙方互盲的方法。
選特徵吻合的供精者
夫妻雙方除了在手術前需要深思熟慮,最大程度地做好心理準備之外,還要在技術上做到審慎選擇。中山一院生殖中心負責人周燦權教授總結:“用盡所有手段認定沒有精子發生,患者家庭才選擇供精人工受精。”丈夫只要有少許精或者精液質量不高,可以利用試管嬰兒等新技術,用自己的精子讓妻子受孕,生一個有自己血緣基因的孩子。儘管花費要比供精人工受精多,但得到一個自己的孩子肯定是值得的。如果在技術不成熟的醫院就診,活檢不夠精細也會導致不正確的診斷,更不能簡單根據精液檢查水平判斷生育能力。
如果患者確實只能進行供精人工受精,周燦權教授建議夫妻雙方可到人類精子庫進行選擇,在血型、供精者的個體特徵上儘量選擇和丈夫吻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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