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總局13日公佈了2003年度國家環境保護重點城市環境管理和綜合整治年度報告。報告顯示,一些城市的空氣污染仍然很嚴重。2003年,113個城市中空氣污染最重的10個城市是臨汾、陽泉、大同、石嘴山、三門峽、金昌、石家莊、咸陽、株洲、洛陽。
年度報告還顯示,部分環保重點城市的環保投資明顯不足,基礎設施相當薄弱。如長春、哈爾濱、武漢、湛江、北海、重慶、拉薩等城市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較低;哈爾濱、烏魯木齊、貴陽的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比較低。
據統計,去年國家47個環境保護重點城市大氣環境中可吸入顆粒物濃度年日均值、二氧化硫年日均值與2002年相比略有下降,可吸入顆粒物濃度有較明顯降低的城市有北京、瀋陽、南京、連雲港、鄭州、西安;二氧化硫濃度有明顯降低的城市有太原、重慶、瀋陽、南昌、寧波、長沙。在城市水環境治理方面取得了較大進步的城市有南京、杭州、寧波、廈門、南昌、鄭州、西安。
環保總局副局長汪紀戎在通報年度報告結果時表示,2003年各重點城市在經濟增長迅速的情況下,工業增加值的增長率普遍高於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增長速度,總體上較上一年度呈不同程度的下降趨勢。以“城考”分項指標考覈,環境質量較好的城市有海口、珠海、湛江、桂林、北海等;污染控制完成較好的城市有南通、連雲港、瀋陽等;環境建設方面較好的城市有大連、煙臺、深圳等。
據瞭解,環保總局1989年開始在全國重點城市實施的“城考”制度,是以量化城市環境質量、污染防治、基礎設施建設和環境管理的指標體系,可綜合評價一定時期內城市政府在城市環境綜合整治方面工作的進展情況,從而實現了城市環境管理工作由定性管理向定量管理的轉變,“城考”的對象是城市人民政府。截至目前,參與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覈的城市已達608個,佔全國城市總數的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