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4歲不到的孩子在死亡邊緣掙紮的故事,也是一個家庭在痛苦邊緣掙紮的悲劇,他們在尋找解脫的路上,但是他們找不到解脫的門。
我想讓我的孩子安樂死
電扇的風力開到最大,但小屋內的溫度還在昇高。劉劍坐在床邊,轉過身用毛巾擦了臉上的汗液,繼續用手輕撫女兒劉鑫淼左腦上長出的腫瘤,他不可以歇息,否則女兒就會發出歇斯底裡般的疼痛慘叫。盡管如此,那個腫瘤還是一天天地變大。腫瘤是惡性的,女兒不滿4歲。
『讓她快點走吧,她太痛苦了。』劉劍說這是他內心深處最真實的想法,『我想讓我的孩子安樂死。』
一個女孩的掙紮
7月12日,在四川雙流縣朝陽社區的一間老式平房裡,劉鑫淼躺在那張大床上。她只能左側躺在床上,好將左側腦袋旁長出的腫瘤用枕頭壓住,以減少疼痛。好幾次她都想在爸爸的攙扶下站起來,但沒過幾秒鍾就倒下了,她的右半邊神經幾乎失去了知覺,右手右腿跟她的身體似乎沒了關聯。
她腦袋上長出的腫瘤現在同她的腦袋差不多大,而且瘋長的腫瘤不斷轉移,將她臉的左半邊徹底破壞。她的左腦袋和臉上的皮膚血管都已經鼓起,主血管暴凸在一層薄薄的皮膚下,似乎隨時可能脹裂,那些微小的血管用眼睛可以清晰地看到。
還有更為嚴重的。腫瘤順著臉部繼續向下蔓延,先是到達她的左眼,然後又長到她的鼻子旁,將左邊鼻孔封死。前幾天,腫瘤又竄到了她的嘴巴旁,將嘴巴擠到另一邊。腫瘤又開始朝她的下巴靠近……
由於孩子身上其它部位的營養逐漸被腫瘤吸收,劉鑫淼的身體越來越枯瘦,體重從發病前的14公斤降到了7公斤。唯一沒有引起變化的是孩子的大腦,她知道自己得了不治之癥,依然想玩自己喜歡的游戲。
這一切就發生在不到兩個月的時間內。劉鑫淼的主治醫生說,他從來沒有見過長得這麼快的腫瘤,更別說承受這不幸的僅僅是一個9天後纔滿4歲的小女孩。
劉鑫淼這場『怪病』的征兆出現在去年年底,她的頭上先是長出一個硬幣大小的疙瘩,這並沒有引起劉劍夫婦倆的警覺。一個月後疙瘩還沒有消失,他們帶孩子上醫院檢查後纔知道疙瘩是個惡性腫瘤,而且是晚期。春節過後,他們在成都腫瘤醫院給孩子做了手術。但到了5月,那個硬幣大小的腫瘤從1個發展到4個,然後長到鵝蛋那麼大,接著就大面積蔓延開來。如此不合常理的病情,令腫瘤醫院的專家均感無奈。劉劍夫婦只好把孩子接回家。
突然,劉鑫淼發出一聲慘叫,她的腫瘤又一次發作了,上面開始滲出膿水。媽媽急忙端出鹽水幫她擦洗,但這並不能立杆見影,劉鑫淼的哭喊聲越來越大,她突然用頭頂翻了旁邊的鹽水盆子,狠狠地把長腫瘤的地方朝床頭撞去。
像這樣嚴重性的發作每隔一個多小時就會出現一次。
也就在這個時候,劉劍覺得安樂死對孩子是最好的選擇。
一場家庭的爭執
『我真的不想看著她疼死在床上……為什麼要讓女兒死前這麼痛苦呢!』劉劍把愛人叫出屋子說,『我們再商量商量好嗎?』
郭志英揉著紅腫的眼睛低語,『還是讓孩子安樂死的事嗎,你讓我怎麼接受?以後我們還怎麼做人,周圍的人都會說我們沒有人性,會永遠不信任我們。』
妻子堅持以前的態度,劉劍光火了,『那你就忍心看著我們的女兒生不如死,躺在床上活受罪嗎?』
看夫妻倆像是在吵架,劉劍的母親急匆匆地跑了過來。她清楚小孫女是在遭罪,但她死活不同意提前停止孩子的生命。『你要這樣,我也不活了。』
正當三人爭執的時候,屋子裡的劉鑫淼叫著,『媽媽,我不要活了。』三個人趕緊回到屋內,將劉鑫淼輕輕按住,替她擦洗。這一次,劉劍再也忍耐不住了,他問孩子,『如果爸爸讓你永遠睡著,你願意嗎?』
劉鑫淼點了點頭,輕聲說,『只要讓我不疼了,我都願意。』
『那讓你以後永遠都醒不過來呢?』劉劍流著眼淚再問。
『沒關系的,我知道爸爸是想讓我早早見閻王爺,等我死了,我就不痛了,你們也不用流眼淚了。』小孩所表現的冷靜和勇氣讓幾個大人驚訝,他們再也聽不下去,全家人抱頭哭成一團。
一位醫生的拒絕
7月12日下午3時,劉劍看了一眼睡眠中的孩子,拿上醫院的檢查報告,准備到成都為孩子尋找實施安樂死的醫生。4時,他坐車來到成都腫瘤醫院,找到了孩子以前的主治醫生。醫生將孩子情況做了分析之後認為,『幾乎沒有活的希望。』
『那就讓她安樂死。』醫生吃了一驚,很不客氣地回答,『你這是違法,你這是讓我殺人,在我們國家是沒有安樂死法的。』
『我明白,但孩子確實需要這樣來解脫,她的痛苦是無法解除、無法忍受的。』劉劍辯解著。
『那也要讓她自然死亡。』醫生回答。
『我不忍心看她這樣被折磨,我的孩子也同意,我不會讓你們承擔責任,你們把注射的藥給我,我給她打,我不怕坐牢。』劉劍繼續堅持。
『這也不可以,何況她還是一個不懂事的小孩子,你找其他人。』醫生徹底回絕了他。
走出腫瘤醫院,劉劍覺得很不甘心,他又來到孩子曾經治療過的華西醫院,結果還是遭拒,還被醫生訓斥為『一個沒有責任感的父親』。
一連碰了兩次閉門羹,劉劍有些不悅,但他並不打算放棄,過幾天他還想再找找其它醫院的醫生,他說:『為了孩子平靜地結束生命,我一定要想辦法讓她安樂死,我不怕受到輿論和道德的譴責。』
晚上9點,劉劍給記者打來電話說,如果能夠讓孩子安樂死,他們願意將孩子的器官無償捐獻給研究機構,『希望專家找出瘋長腫瘤病因,讓劉鑫淼的不幸不要再重演了。』
專家觀點用安樂死解除痛苦,合情理不合法理
為了讓孩子安樂死,劉劍一次次執著地尋找途徑,但結果卻是一次次地碰壁,他的努力能否成功?
著名的倫理學家、國家衛生部醫學倫理委員會成員、中國社科院哲學所教授邱仁宗從倫理學角度向記者分析說:『作為孩子的監護人,當孩子所患的重癥無法治愈,而且還必須在痛苦的折磨中走向死亡時,那他就有權利幫助自己還沒有行為能力的孩子選擇死亡的方式,因為他的目的是幫助孩子解除痛苦。
『但眾所周知,安樂死在中國並沒有被立法,一旦劉劍給自己的孩子執行安樂死就可能被定性為謀殺罪。雖然他沒有謀殺的動機,可能的行為也跟死亡不構成因果關系,但從現行法律的角度來看,還是要追究其刑事罪責。這已經有先例,18年前陝西的王明成請求醫生為肝癌晚期的母親選擇了安樂死,最後他及其醫生付出了牢獄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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