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天津市傳染病醫院獲悉,目前,本市乙肝病原攜帶者約100萬人,佔到人羣總數的10%。專家介紹,乙肝是經血液傳播疾病,不會通過正常的呼吸和消化道傳染。《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十四條規定,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病人,在治癒或者排除傳染病嫌疑前,不得從事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禁止從事的易使該傳染病擴散的工作。從事飲水、飲食、整容、保育等易使傳染病擴散工作的從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健康合格證後方可上崗。專家指出,經過正規治療,乙肝病原攜帶者近期的大、小三陽轉陰率只有40%,遠期只在25%-30%之間。所以,大部分病人都是一種健康的乙肝病原攜帶狀態,如果社會對他們予以歧視,很多患者會急於使病情好轉,難免有病亂投醫,導致這一醫療市場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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