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牌靈芝茶,從字面上看,是一種含有靈芝成分的飲用茶;從企業的宣傳資料上看,又像是一種藥,因爲它能“抑制腫瘤、抑制糖尿病併發症”等;從它宣傳的“療效”上看,更像是一種曠世“仙藥”,除了能“治”百病,還“救活的生命垂危者不計其數”———
賣食品還是賣藥品
8月10日,記者在合肥閱讀當地一家頗有影響的報紙時,看到了隨其“發行”的“仙牌靈芝報”,亦即夾報廣告。經調查瞭解,這份由四川仙牌靈芝集團主辦的內部資料在合肥已“發行”了3期,每期10萬份左右。四川仙牌靈芝集團在合肥印刷並廣爲散發自己的內部資料,其內容爲何?意欲何爲?
推銷其靈芝茶和靈芝膠囊,無疑是該集團散發內部資料的根本目的,本來也無可厚非,但企業的宣傳卻嚴重超越了審批範圍,有誤導消費者的嫌疑,才引起了記者的關注。
仙牌靈芝茶,本是一種不含茶葉的顆粒沖劑,批准文號爲:衛食健字[1977]第687號,保健功能爲:免疫調節、耐缺氧、抗疲勞。但在企業的宣傳資料上,讓人感覺到好像是一種“仙藥”:控制糖尿病喝仙牌靈芝茶;女士痛難言,仙茶除隱患;抑制腫瘤喝仙茶;“起死回生”用仙茶……
除了利用“仙牌靈芝報”宣傳仙牌靈芝茶的衆多功能外,該企業還利用自己的網頁進行超範圍宣傳。8月11日上午,記者查看了仙牌靈芝茶集團的網頁,僅標題就讓人眼睛“爲之一亮”:“仙牌靈芝爲他除頑疾”、“長了包塊沒開刀,喝上仙茶瘤自消”、“孩子喝仙茶,健康聰明喜全家”等。
我國患病的人不少,望子成龍的人更多,如此“宣傳”下去,其價格不菲的產品一定不愁銷路。該公司合肥專賣店的經理袁劍證實,隨着宣傳推廣,來購買產品的人數也在增加。
這種宣傳合法嗎?記者帶着該企業的宣傳資料採訪了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廣告處趙有周處長。看完記者提供的“仙牌靈芝報”,趙處長一針見血地指出:保健品只能宣傳經審批的功能,決不準宣傳療效,它是虛假宣傳,也是違法宣傳。趙處長邊說邊打開辦公桌上的《廣告法規彙編》。《廣告法》第十九條規定:食品、酒類、化妝品廣告的內容必須符合衛生許可的事項,並不得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與藥品混淆的用語;《食品廣告發布暫行規定》第七條規定:食品廣告不得出現與藥品相混淆的用語,不得直接或者間接地宣傳治療作用,也不能借助宣傳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該食品的治療作用。
宣傳中扛起大旗迷惑人
四川仙牌靈芝集團企業除了利用自己廣爲散發的“內部資料”超範圍宣傳外,還擡出衛生部、華西醫大爲自己“添彩”。
“國家衛生部以前對保健食品申報功能的數量沒有限制,由於仙牌靈芝茶這類特殊保健品的衆多功能而改變了相關法規。因爲仙牌靈芝茶的功能衆多,如果全部“審批”的話,全國的其他保健品廠便無法生存,於是,衛生部及時下文,審批一種保健品不能超過兩種功能,也因此,造成了企業的包裝浪費。爲此,衛生部一再希望仙牌靈芝集團給予理解”。
以上內容節選自“仙茶靈芝報”。國家衛生部是否因爲仙牌靈芝茶改變“規則”暫且不說,拿衛生部這樣的國家機關來“說事”,其本身已違反了《廣告法》。
除此之外,該企業還反覆強調:經國家衛生部指定的醫療權威機構華西醫大反覆實驗印證,仙牌靈芝茶具有免疫調節、耐缺氧、抗疲勞、抗輻射、促進生長髮育、抑制腫瘤、改善睡眠、改善記憶、改善貧血、改善性功能、調節血脂、調節血糖、保肝、延緩衰老等衆多功能。細數它的功能有14種之多。記者不禁要問,衛生部爲何不批准“抑制腫瘤”等更重要的功能呢?如此有衆多“療效”的產品,國家有關部門爲何不發“新藥”證書呢!退一步來講,即便是藥品,利用醫療機構進行宣傳也屬違規行爲。
爲客觀起見,記者將採寫的新聞初稿傳真給了四川仙牌靈芝集團,希望他們對文稿中不準確之處給予指正。但他們卻給記者傳來一份“工商如此‘執法’,民企誰不‘挨剮’——致樂山市委、市政府的公開信”,不知何意?
該公司一男同志在給記者的電話中一再強調,他們的宣傳不違規,這樣的宣傳活動在全國其他省市都在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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