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生產企業沒有聘請專業的CRO協助申報FDA,卻由外商辦理了FDA的申報,而獲取的認證號歸外商所有。這種做法不但使企業喪失了建立品牌的機會,外商更以合同的手段限制生產企業向其他買方提供貨源。
●擁有創新藥品是企業競爭制勝的關鍵。然而,昂貴的開發成本,使得每個企業都在尋求降低研究成本和縮短研發時間的渠道。與CRO的合作正是國際醫藥企業爲達到這一目的所普遍選擇的方法之一。
●就中國而言,最有希望衝擊世界市場的新藥就是植物藥。中國的醫藥企業想要打開美國FDA這扇門,在成本最小化的基礎上步入世界市場,就必須途經CRO這座科學的橋樑。
迄今爲止,沒有一箇中國的新藥或仿製藥能通過美國FDA(美國食品與藥物管理局)的審批進入美國市場。未能通過FDA的申報認證的最重要原因在於:沒有與權威的合作研究機構(ContractResearchOrganization,簡稱CRO)聯手,對FDA繁複的各項申報審批規程望而生畏,對要在美國進行臨牀試驗更是力不從心。而世界上絕大多數的醫藥企業,包括美國本土的中小企業都聘請專業的CRO公司協助完成FDA申報工作。即便是大型醫藥企業也普遍聘請CRO設計和實施申報所需的關鍵性動物實驗和臨牀試驗。
在最近的一份報告中,美國CenterWatch報道:近年來,新藥開發的時間首度開始縮短,CRO的專業化高效率服務在其中起了一定的作用。由CRO承擔的項目與企業自身承擔的項目所需時間相比,大約可以節省1/3-1/4的時間。有些國家的CRO已將其服務擴展到藥物研發、臨牀前研究、藥物經濟學、藥物基因組學、藥物安全性評價、Ⅰ-Ⅳ期臨牀試驗、試驗設計、研究者和試驗單位的選擇,監查、稽查、數據管理與分析、信息學、臨牀文件、政策法規諮詢、產品註冊、生產和包裝、推廣、市場、產品發佈和銷售支持以及各類相關的商業諮詢等諸多領域。
國內CRO起步較晚,以致中國雖是世界原料藥和藥物活性中間體的出口大國,卻將這些產品以難以置信的低廉價格賣給國外的採購商。國內生產企業沒有聘請專業的CRO協助申報FDA,卻由外商辦理了FDA的申報,而獲取的認證號歸外商所有。這種做法的代價是沉重的,因爲企業喪失了建立品牌的機會,外商更以合同的手段限制生產企業向其他買方提供貨源。產品難以真正體現其應有的價值。原料藥的申報成功的關鍵是藥物管理檔案(DMF)是否合乎標準,國外醫藥企業通常交由CRO撰寫原料藥及藥物活性中間體的藥物管理檔案,向FDA申報藥物管理檔案直至獲得合法產品認證號,並通過CRO對已成功註冊的藥物管理檔案進行年度維護,或代理轉讓藥物管理檔案的所有權,必要時還對藥物管理檔案進行重大重組。由此,國內醫藥企業應與CRO充分合作,成功申報FDA,獲得屬於自己的合法產品認證號,將產品真正投入世界市場。
中國的絕大多數藥物,雖然有些在中國被稱爲新藥,但在世界市場上只能算作仿製藥。仿製藥要通過FDA認證就必定要做生物等效性臨牀試驗。其實該試驗的受試人數並不多,所需資金也不是天文數字。國內不少企業,特別是大型國有醫藥集團與實力雄厚的民營醫藥企業,並不缺乏資金去聘請專業的CRO協助完成這些試驗。放棄了國際市場而在國內市場上與中小企業競相壓價,那是很不明智的。就國內仿製藥價格而言,放到世界市場上去競爭,其優勢是顯而易見的。在國際競爭中,企業通常是與有經驗的CRO合作,由CRO按美國FDA的規範化生產和臨牀試驗要求對項目產品進行預審,擬定生物等效性試驗的臨牀研究草案,全程監控臨牀試驗和處理臨牀試驗數據,並密切地與相關政府管理部門會晤及通信,撰寫與申報仿製藥申報資料(ANDA),最終協助企業獲得FDA終審認證。
就中國國情而言,最有希望衝擊世界市場的新藥就是植物藥。中國是世界植物藥的寶藏,歷史悠久,潛力極大。近年來全球化學新藥的研發趨於緩慢,市場對植物藥的期望日益高漲。最近FDA對植物藥日益重視,出臺了對植物藥的申報審批指南併成立了專門的植物藥評審工作組。國內有的企業嘗試申報中藥到FDA,但由於不瞭解申報審批規程,也沒有與有經驗的CRO合作,最後無功而返。植物藥通過評定的關鍵問題在於其化學成分通常不能完全確定。雖然當今化學分析方法的進步及FDA對混合物安全性評價的新認識給植物藥帶來了契機,但也要與CRO合作,按FDA的規範化生產、實驗和臨牀試驗要求進行預審,撰寫化學生產控制(CMC)材料,擬定I至III期的臨牀試驗方案和挑選合乎標準的臨牀試驗地,招募學術領域專家領袖,協助倫理組織對臨牀試驗方案作出批准,招募受試病人和志願者並與其簽訂承諾書,監控臨牀試驗並處理試驗數據,爲新藥臨牀試驗文件和申報文件提供臨牀和統計報告等。
在高投入、高風險、高回報的製藥業,擁有創新藥品是企業競爭制勝的關鍵。全球藥物研發投入的資金正以每年8%的速度增長,每研發一個創新藥物平均需要12年的時間和3.5-8.5億美元的資金。如此昂貴的開發成本,使得每個企業都在尋求降低研究成本和縮短研發時間的渠道。與CRO的合作正是國際醫藥企業爲達到這一目的所普遍選擇的方法之一。對研發一個具有豐厚回報的醫藥產品(BlockbusterDrug)來說,幾億美元的成本耗資和10年的研發週期這兩個數字一點不誇張。但目前世界上又有幾個BlockbusterDrug是由一個公司去花幾億美元和10年的時間去開發出來的?答案:幾乎沒有。一般來說,企業不可能有足夠的資金和營銷手段將初期研發的產品直接推上美國市場。可行的做法是把技術或處於某一研發階段的產品進行技術、研發權或銷售權的轉讓。那麼,企業能通過誰的幫助促使自己的產品或技術兌現其應有的價值呢?答案:CRO。任何醫藥產品和技術,初期就有CRO合作的項目,每個階段數據都有CRO專家評定並與FDA保持密切聯繫,其轉讓時體現的市場價值是具有可觀增值性的。
綜上所述,可見CRO與醫藥企業是河流與湖泊的關係,通過CRO的協助,企業才能穩步進入世界市場的海洋。中國的醫藥企業想要打開美國FDA這扇門,在成本最小化的基礎上步入世界市場,就必須途經CRO這座科學的橋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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