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湖南省政府召開新聞發佈會,公佈了3092件共900多萬支鹽酸氯胺酮注射液去向不明(8月31日曾作報道)的調查結果。
對於造成這一重大藥品流失事件的原因,湖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饒健認爲,造成鹽酸氯胺酮注射液大量流失的根本原因是法規滯後、管理定位過鬆。
據其介紹,2003年11月1日前,鹽酸氯胺酮注射液按普通處方藥品管理,只要是合法廠家生產的合格藥品,就可以在合法經營企業及醫院間流通,購銷數量不受限制。2003年6月至10月,按普通處方藥品流入湖南省的鹽酸氯胺酮注射液達到1478件。2003年6月,該局曾向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報告,對鹽酸氯胺酮注射液按照普通藥品管理,藥監部門將沒有任何法律手段控制其流失。
2003年9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鹽酸氯胺酮注射液納入第二類精神藥品管理,但此管制力度依然不夠。按照1988年頒佈的《精神藥品管理辦法》規定,第二類精神藥品製劑的流通不受地域和數量限制,可在全國有經營資格的藥品批發企業間流動。因此,藥監部門不能強制企業申報購銷數量,故無法從法定渠道及時瞭解鹽酸氯胺酮注射液生產銷售的異常波動,這給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機。
饒健稱,像鹽酸氯胺酮注射液這樣容易製成毒品的藥品並不多,鹽酸氯胺酮注射液的大量流失與市場的大量需求有關。
據介紹,湖南省藥監局準備制定一套符合湖南省實際的第二類精神藥品管理措施,推行第二類精神藥品銷售月報制度,及時動態把握和分析銷量的波動情況,並建議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修訂《精神藥品管理辦法》時將此項內容納入法規條文,利用法律手段強化事前監督和日常監管,爭取儘快建立主動、快速、有效的特殊藥品預警系統。
湖南省公安廳副廳長張朝維表示,警方將於10月份聯合藥監等部門,在全省範圍內開展精神藥品、麻醉藥品和易製毒化學品專項整治,重點摸清這些藥品、化學品的生產、經營、運輸、儲存、使用企業情況,清理整頓一批不合格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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