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結婚已久卻始終無子的高齡夫婦選擇了到醫院做“試管嬰兒”,但他們盼來的寶寶卻是“先天愚”,將終生沒有生活自理能力。目前,這對夫婦已向武侯區法院遞交了訴狀,要求替他們做“試管嬰兒”手術的成都某醫院及做產期保健的崇州市人民醫院返還醫療費用,並擔負其兒子生存期間的全部生活費用和治療費用。
多年無子藉助“試管嬰兒”
訴狀中稱,41歲的鄧強(化名)和38歲的魏蘭君(化名)結婚多年,但是始終沒能生育。2000年10月,他們來到成都某醫院要求做“試管嬰兒手術”助孕。2002年11月7日,魏蘭君在接受培育成功的胚胎後終於當上了“準媽媽”。
2003年2月,考慮到家住崇州,魏蘭君在崇州人民醫院接受了孕產期保健服務。2003年7月,她在該院產下了一子,取名鄧明遠(化名)。
得個兒子竟是“先天愚”
鄧明遠出生後,鄧強夫婦卻逐漸發現他的發育狀況明顯有別於其他嬰兒,顯得有些遲鈍。2004年3月和4月,夫婦倆帶着孩子兩次來到當初做手術的那家醫院對小明遠進行檢查,結果表明小明遠竟是“先天愚”。根據現實的醫療狀況,患上這種病的人存活時間長,但沒有自理能力,也沒有有效的治療手段。
7月23日,鄧強夫婦正式向武侯區法院遞交訴狀,將上述兩家醫院告上法庭。他們認爲,針對魏已滿35週歲的情況,兩家醫院本應履行告知其做產前診斷的義務,但由於兩醫院的過失,均未向其告知,導致胎兒的嚴重先天性遺傳疾病未能在妊娠階段被發現,導致了患病嬰兒出生。他們要求成都某醫院返還醫療費用2.5萬餘元,兩醫院共同承擔小明遠的生活費、護理費共計25萬餘元。同時,兩醫院還應共同承擔小明遠生存期間的治療費用。
這醫院說不存在醫療過失
成都某醫院的代理人伍律師介紹,魏蘭君屬於高齡婦女,在進行試管嬰兒手術之前,醫生曾反覆向其說明了高齡婦女卵子質量不佳,發生染色體畸變的機率較高。在術前,夫婦倆簽下了知情同意書,同意書上寫明瞭“行試管嬰兒手術,和自然妊娠一樣,妊娠後可能發生流產、宮外孕、早產、胎兒畸形等異常情況”。
伍律師還稱,在魏蘭君成功懷孕後,2003年1月,該院曾建議其建卡定期進行產前孕期保健,但魏在該院做過一次B超檢測後,就沒有再和醫院聯繫,錯過了進行胎兒染色體檢查診斷的最好時期。他表示,醫院是不存在任何醫療過失的。
那醫院稱我們已盡到責任
崇州人民醫院一名副院長表示,魏蘭君是在懷孕13周左右到崇州人民醫院做產前保健服務的,每月都是定時和系統保健的。在這一過程中,醫院曾給魏做過B超檢查,並沒有發現胎兒有什麼異常。他表示,收到訴狀他們覺得很委屈,因爲在孕產期保健服務上,醫院已經盡了自己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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