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無法繼續忍受丈夫的不忠、毆打,殷高燕舉斧劈死丈夫。18日上午10時,市一中院宣判殷高燕殺夫案,因殷高燕懷有近7個月身孕,法庭上便出現感人一幕:法官站着宣判,罪犯坐着聽。最後,法庭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殷高燕有期徒刑15年。
丈夫涉嫌破壞軍婚
1995年,殷高燕從河北來京務工,後與北京人範某認識並發展爲朋友關係。2001年8月,兩人辦理了結婚手續。據殷高燕說,剛結婚時,兩人感情很好,但女兒出生兩個月後,範某就向她提出離婚。她認爲母女倆無法獨立生活,就拒絕了丈夫的要求。
去年春節過後,範某搬到情婦吳某的住處同居。此後,吳某經常打電話謾罵污辱殷高燕,騷擾她和女兒的生活。
去年9月,吳某的丈夫找到殷高燕,並亮出自己的軍人身份。他們相約來到範某、吳某同居住所,將他倆當場抓住。範某害怕殷高燕告他破壞軍婚,就搬回家居住,並寫了一份保證書,表示願出5萬元作爲殷高燕的經濟、身體、精神上的補償,並答應5萬元到位後離婚,孩子歸殷高燕撫養。
斧子劈死無情丈夫
今年5月10日,範某酒後又說起離婚的事,並說房子要拆遷,讓殷高燕和孩子必須在5天內搬走。殷高燕懷孕後便辭職在家,沒有任何收入。此時,她想起範某寫下的保證書,遂向其索要5萬元,但範某則說保證書已經過期了,殷高燕又提起自己在北京打工5年多的積蓄全花在範某身上,並且蓋了房,這些錢應該還給她,否則她們母女倆今後無法生活,範某則稱那些錢是殷高燕自願花的。
雙方爭執了一會兒沒有結果,殷高燕抱着孩子進屋睡覺。零時左右,範某進屋強行要發生關係,殷高燕不同意,範某便狠狠地打了她一個耳光。
想起範某的惡行,殷高燕覺得再也無法忍受,就趁範某熟睡之際,用斧子劈死了他。
作案後,殷高燕抱着孩子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懷有身孕從輕判處
在案件審理中,殷高燕的辯護人提出被害人範某也對此案發生負有一定責任。但關於範某平時經常毆打殷高燕,以及其有婚外情等行爲的說法,由於其住處已拆遷,鄰居移居別處,警方去調查時沒有找到證人。
一中院審理後認爲,該辯護意見只有殷高燕的供述,缺乏其他相關證據予以佐證,法院不予採納。但殷高燕系審判時懷孕的婦女,依法不適用死刑,且其有自首行爲,依法可從輕處罰,法院遂判處其有期徒刑15年。
據悉,由於殷高燕懷有身孕,判決生效後,其家屬可以通過看守所提出監外執行的申請,一中院將予以批准。殷高燕可以在警方監督下回家分娩,並在哺乳期滿1年後再回監服刑。
新聞鏈接:不堪虐待舉錘砸死丈夫
18日下午3時,不堪虐待、舉錘砸死丈夫的王雪英被帶至市一中院西中法庭。
庭審時,市檢一分院檢察官當庭出示證人證言,其中證人多爲被害人劉桂水的近鄰、親友。證人一致表示,劉桂水喝完酒後就毆打妻子、孩子,有時還打他本人的父母。據悉,法庭將擇日宣判此案。
據王雪英交代,1994年,她和被害人劉桂水結婚。婚後生了兩個女兒,隨着第二個女兒出生,她的災難生活開始了,劉桂水開始酗酒,然後打她。有一次,劉桂水嫌打罵不過癮,竟然逼她脫光衣服站在庭院裏。無法繼續忍受虐待的王雪英提出離婚。
2003年9月9日,經房山法院調解,王雪英和劉桂水達成離婚協議。
離婚後不久,劉桂水又想起王雪英的好處來。他請親戚前往說情,並對王雪英發誓,他將好好賺錢照顧好妻子孩子。王雪英說,她已經聽膩了丈夫這種話,是不忍心讓小女兒離開自己纔回家的。
今年6月16日晚上,劉桂水酒後再次對王雪英拳打腳踢,甚至還用鐵杴拍打她。他們的大女兒跪着央求劉桂水:爸,別再打媽媽了!但女兒的舉動沒能感化劉桂水,將王雪英打成輕傷。
6月17日下午5時,覺得生活無望的王雪英舉錘砸死劉桂水,然後主動到派出所報案。報案時,她竟然不知道自己將面臨刑事處罰。她告訴民警,她殺了丈夫但不後悔,這樣她就可以和兩個孩子踏踏實實生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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