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林業局最近出臺了《關於促進野生動植物可持續發展的指導意見》,指出國家將大力支持梅花鹿、狍子等可商業性經營利用的54種野生動物,併爲其進入市場提供相應的保障措施。也就是說,這些經過人工繁殖馴養的野生動物在衛生部門鑑定許可後就可上市民餐桌。
“本次區分了野生和人工馴養是個進步。”上海市野生動物保護處的負責人表示,長期以來,在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中,對野外的、馴養繁殖的沒有分類予以指導和區別採取管理措施。而在最新頒佈的《指導意見》中,明確提出對不同來源、不同性質的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研究制定分類指導管理措施,建立有效的市場準入機制,爲合法進入市場的野生動植物及產品提供寬鬆、便捷的條件。
《指導意見》也強調,大力推行野生動植物經營利用管理專用標識,對公佈的野生動植物重點產品,通過統一標識管理措施予以市場準入。對列入商業性經營利用馴養繁殖技術成熟的54種陸生野生動物及其產品,分期分批納入標識管理範圍。
上海特種養殖協會祕書長丁鼎立告訴記者,經過SARS和禽流感事件的打擊之後,上海特種養殖行業顯得不太景氣。最新下達的這份指導意見對特種養殖業來說無疑是個好消息。
不過,據上海野生動物保護站的有關人士介紹,蛇、青蛙、蟾蜍並不在“商業性經營利用馴養養殖技術成熟的陸生野生動物名單”中。這三種動物被列入《國家三有(有益、有經濟價值、有科研價值)物種名錄》中,上海產的這三類動物更是屬於“上海市重點保護動物”,不允許捕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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