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已逝去,妻子卻多方申請定要進行胚胎移植,當我們爲這份執著的深愛感動時,也不能不思考這樣一個問題:作爲一個單身婦女,孩子的繼承、撫養問題該如何解決?是否這就是紀念這份深愛的最好方式?對現代社會裏更多的單身貴族們,這一首開先例的胚胎移植是否會改變更多人的生活方式?
丈夫車禍去世後還沒有成功的胚胎移植是否應該繼續?把已經失去父親的孩子生出來是否有違倫理?這是在廣州打工的王霞(化名)近日遭遇所引來的爭論。
今年2月,王霞與丈夫在省婦幼保健院的集愛中心培育胚胎,準備做胚胎移植生育兒女,2月28日進行的首次移植失敗。不幸的是,5月12日,丈夫因爲車禍身亡,醫院則以違反《人類輔助技術規範》及《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和人類精子庫倫理原則》爲由,終止了其第二次胚胎移植。爲此,王霞先後多次向省衛廳、衛生部發出申請函。10月13日,經過衛生專家組的討論,她終於獲准再進行第二次胚胎移植。但是,這國內首例的胚胎移植案例,卻由於其向社會倫理和生育權提出挑戰,至今仍然是一個人們關注的話題。
遭遇不幸首次移植失敗丈夫意外身亡
據瞭解,王霞於1999年2月與李機勇結婚,婚後他們雙雙在廣州打工,一直沒有懷孕,後經醫院診斷爲雙側輸卵管不通。爲了能如願以償養育孩子,2003年6月,他們到省婦幼保健院的集愛遺傳與不育診療中心實施了人工輔助生育治療,今年2月,集愛中心用她的卵子和丈夫的精子成功培育了16個胚胎,並進行凍存。
2月28日,應他們要求,醫院爲他們進行了第一次胚胎移植手術。由於一個胚胎質量不好被剔除,後又動用了兩個胚胎。當時總共剩下13個胚胎,準備選好時機再做第二次胚胎移植,不幸的是,5月12日,丈夫在過馬路時,被一輛載着兩人的摩托車撞倒,當場倒地死亡。肇事司機後來也得到了法律的制裁。
再受打擊醫院認爲違反規定終止移植
“當得知丈夫的噩耗之後,我整個人簡直快崩潰了,怎麼不幸的事情都發生在我頭上呢?”昨日,坐在記者面前的王女士喃喃自語地說,在處理完丈夫後事,帶着失去親人的巨大悲痛,6月份,她再次要求醫院復甦冷凍胚胎進行移植手術。醫院以根據《人類輔助技術規範條款》及《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和人類精子庫倫理原則》條款規定,給她講明原因後終止了第二次胚胎移植手術。
“當時,患者來院要求進行再次移植時,院方並沒有知道其丈夫已故,是從籤屬協議的筆跡上發現蹊蹺後才終止的。”省婦幼保健院集愛遺傳與不育診療中心的吳敬之主任介紹,當時患者來籤屬協議時,也有一位男士相陪並在丈夫一欄籤李機勇的名字,後來他們對筆跡時發現不符,患者才道出了實情,頂替她丈夫簽名的是一位朋友,他們根據《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和人類精子庫倫理原則》中的“醫務人員必須嚴格貫徹人口和計劃生育法法規,不得對不符合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及條例規定的夫婦或單身女性實施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只好終止了患者的請求。
終獲批准奔走5個月專家討論後同意
多次跟醫院交涉未有結果後,7月18日,王霞把《請求協助解決胚胎使用政策障礙的函》遞交了衛生廳。在函中,她認爲,“單身婦女”是指未結過婚的育齡女士,像她這種喪偶未再婚的育齡婦女不應定義爲“單身婦女”,其次《人口計劃生育法》、《人口和計劃生育法實施條例》、《婦女權益保障法》、《婚姻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以及衛生部的規範性文件《人類輔助生殖技術規範》中均未見所謂“單身婦女”不能做人工輔助生育的規定,第三,她連生都沒生過,並沒有違反計劃生育。
據瞭解,這是我國實施輔助生殖技術以來,遇到了首個典型案例。不少人認爲,如果胚胎移植成功,那麼出生的孩子在不知情的情況就失去了父親,這對孩子是不公平的待遇。同時,孩子生長過程出現的心理、教育、經濟等問題,都將會對他的身心產生巨大的影響,諸如此類的問題,讓專家們在批與不批的問題上左右爲難。
在院方和省衛生廳的配合下,10月13日,國家衛生部終於發來批覆中稱:經過專家論證,認爲其申請實施的凍融胚胎仍屬於輔助生殖的一部分,同意廣東省婦幼保健醫院爲王霞提供凍融胚胎移植技術。
你說他說
律師說法:王霞的移植只是特例
據法制盛邦律師事務所宋健剛律師介紹,目前,我國關於婦女生育的法律有人大頒佈的《計劃生育法》、《婦女權益保護法》;國務院頒佈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條例》等等。雖然現今並無法律規定單身婦女不可通過人工輔助生育,但是,婦女做人工輔助生育是否符合倫理道德的問題還值得探討。
宋律師表示,衛生部同意廣東省婦幼保健院爲王霞做手術無疑體現了人道主義精神,但並不是說法律上就認可了像王霞同樣情況的都可以做手術,目前,也沒有任何對《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和人類精子庫倫理原則》(簡稱《原則》)中規定的“單身女子”進行定義。在衛生部的批文中也只是表示,王霞“實施的凍融胚胎移植仍屬於整個輔助治療的一部分”,因爲,王霞在丈夫生前已經做過一次胚胎移植手術,但沒有成功,這一次的手術仍是上一次手術的延續。
宋律師還強調,批准對王霞實施手術只是一個特例,這與《原則》中規定的“單身婦女”不能實施手術沒有任何聯繫。但是,如果真的允許單身婦女做相關手術,將會出現一些後續問題,比如關於小孩的繼承、血緣以及撫養等。
但是,宋律師同樣表示,《原則》只對醫療機構有強制力,對一般公民沒有任何約束力,也就是說,如果不符合規定的公民找到有關醫院爲她實施了輔助生殖手術,她本人並不違法,而是醫療機構違法。
倫理學家:突破了傳統倫理觀念當事人說:我能讓孩子健康成長王霞在接受記者採訪時,並沒有意料中那麼激動,她說,聽到衛生部同意她的申請後,只是鬆了一口氣,她覺得自己付出了那麼多的努力,批准的答覆是她應該得到的回報。
但是,在回憶以前時,王霞的情緒還是有所波動。她說從來沒有想到過自己的要求會被拒絕,她認爲冷凍在省婦幼院的胚胎是丈夫在世時就已經存在的,是兩個人愛情的結晶,她有理由也堅信可以得到。她說,雖然自己做決定時面臨很大的壓力,身邊大多數的人也都反對,但是她都不在乎,認爲“自己認定的事自己完全可以作主”,而且她也挺過來了,可是當要求被拒絕時,她流淚了。她坦言,自己在等待衛生部回覆的幾個月裏是“度日如年”。
當記者問及她將面臨的一個很現實的經濟問題時,王霞似乎很激動,她表示任何一個有勞動能力的父母都可以養活自己的孩子,只是條件的好壞而已,她堅信自己完全有能力養育自己的小孩。至於“讓小孩一生下來就沒有父親是一件很殘忍的事”這種說法,王霞覺得自己的孩子出生後,他(她)有媽媽,有其他的親戚朋友,會很健康地成長,比起那些孤兒院的孩子要幸福多了。王霞還表示,有了小孩後,自己不會再婚,會專心撫養孩子,她將來也會把真相告訴孩子,讓他(她)更好地珍惜生活,珍惜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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