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工商局日前發出通知,將在全省範圍內開展打擊製售所謂“茅臺內供酒”的專項行動。據悉,茅臺酒廠從未生產過此類酒商品。
貴州省工商局消費者權益保護處處長蘭平說,近幾年市場上不時出現一些貼有“茅臺內供酒”“內供茅酒”“職工節日特供酒”等字樣的所謂“茅臺酒”。這類酒的特徵是,瓶貼僅是一張白紙印上內供酒、職工節日特供酒等字樣及貴州茅臺釀酒集團、貴州茅臺釀酒總公司、貴州茅合酒廠等一些虛假的企業名稱,少數直接印上了茅臺酒廠註冊的徽記和“貴州茅臺酒廠(集團)勞動服務公司”等字樣。酒瓶都使用和茅臺酒廠一樣的乳白色玻璃瓶,有的使用了茅臺酒廠專用的標有“茅臺集團專用”“貴州景宏”字樣的酒瓶,而且瓶貼上都沒有註明生產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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