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已經去世兩個多月了,家裏堆着的上萬元自費購買的藥品卻讓劉女士一家犯了愁。這些價格不菲的處方藥都是搶救時用的注射針劑,儘管不時有藥販子願意來回收,但劉女士一次次拒絕了。劉女士希望爲這些高達數百元一支的針劑找一個合適的歸宿。
上萬元藥品買之不易
在劉女士的辦公室裏,記者見到40多盒藥品,光沐舒坦就有30多盒。劉女士告訴記者:“這些藥一盒少則數十元,多則數百元,當初父親處於生死邊緣,哪怕上千元也只好買。這些藥都是自費購買的,可現在這1萬多元錢的藥只能堆在家裏。”
劉老伯是今年9月27日過世的,在去世前一天,劉女士考慮到國慶期間不少藥店可能會關閉或者調整營業時間,一旦出現突發的情況,買藥會變得異常困難,因此特意讓醫生多開了幾天的藥,但沒想到一天後父親就去世了。
劉女士抱着一大堆藥,眼神裏充滿了憂傷:“很多進口針劑在上海的藥店很難買到,我們也只能從病友處打聽哪裏可以買到,好不容易到了藥店,有的時候卻被告知已經賣完了,這些藥來得很不容易。”
藥販上門都被拒絕
曾經有藥販子到小區裏收藥,希望將這些針劑回收,鄰居們勸她賣掉:“雖然回收的價格不是很高,但也總比放在家裏等着過期要好。”但劉女士堅持不賣:“這些都是搶救用的處方藥,我一旦擅自將藥品賣給了小販,萬一這些針劑被人錯用,那可是要出人命的。”
“這藥品我更不敢送給其他病人,雖然從病的名稱上來看是一樣的,但各個病人的症狀還不一樣,把藥給別人是可以幫助病家省一筆不小的費用,但一旦用錯了藥,豈不是害了人家。”劉女士表示。
記者看到這些藥的封口都是完好無損的,但盒子的外包裝上標明的最後使用期限是2009年。劉女士說:“如果這些藥下個月就要過期了,那也就算了,就當是爲了搶救生命付出的代價。但關鍵是這些藥保質期都很長,我總不能眼睜睜地看着它們從救人的藥品變成廢品。”
剩餘藥品回收成法規空白
據上海市藥品監督管理局政策法規處處長潘鷹介紹,回收剩餘藥品在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中還是一個空白,目前的藥品法沒有對個人行爲作出具體的規定。
從法規的角度上說,藥店一旦售出藥品就不能夠擅自回收,這主要是爲了保證藥品的安全。儘管市民可以通過醫生處方、購買時候的發票等單據來證明藥品沒有過期,但藥品的儲藏有嚴格規定,市民一旦將藥品買回家,可能會由於儲藏條件的限制,使藥品受潮導致藥性受到影響。一旦流入市場,會造成社會危害。
潘鷹不贊成病人不通過醫生私自交換或購買剩餘藥品,特別是處方藥。同時,沒有國家的許可和批准,任何人都不可以擅自經營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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