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爲了保證天津市臨牀血液的供給,市獻血辦下發專門通知,鼓勵家庭、同事和其他公民之間定向互助獻血,並對臨牀用血、互助用血和憑證用血予以進一步規範。同時,市血液中心開設24小時互助獻血綠色通道。
按照市獻血辦下發的通知,醫療機構要大力開展成分輸血、擇期手術患者的自身儲血、自體血回輸技術和患者親友互助獻血工作。爲了打擊冒名頂替獻血、非法買賣、出讓獻血證書等違法行爲,互助獻血應在市血液中心、基層採供血機構或街頭採血車進行,本市或外地公民參加互助獻血者除持本人身份證外,還需持有用血者戶口所在地公安部門、街道辦事處或單位出具的與患者有關係的證明。互助獻血後,採供血機構會在其《獻血證》上加蓋“互助獻血”字樣的圖章。醫療機構、採供血機構憑加蓋“互助獻血”字樣圖章的《獻血證》供血。
爲了保障臨牀用血的科學合理和輸血安全,市獻血辦要求,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建立獨立的輸血科,對醫院血液進行統一管理,並且參與臨牀有關疾病的用血審覈。同時,建立健全臨牀用血的各項規章制度。醫療機構每週做出用血計劃,並向相應的採供血機構提出用血申請。臨牀一次用血超過2000毫升,由科主任簽名後報醫務科,覈准後由輸血科執行。
不憑證用血交互助金
市獻血辦再次強調,本市目前仍實施憑證用血制度。醫療機構臨牀用血根據患者病情提出《用血申請》,患者親屬憑用血通知單辦理相關手續。持《無償獻血證》或單位《完成獻血任務證書》者到原發證區、縣獻血辦公室辦理相關手續,沒有以上兩證者可在就診的醫療機構轄區獻血辦公室辦理相關手續。對不符合憑證供血條件者,要依法收取用血互助金或提倡互助獻血。交納互助金之日起2個月內,本人或家庭成員在本市獻血的,可退還等量用血互助金。急診實施搶救的危重患者需要用血時,由醫院先行供血,並通知患者家屬7日內到有關區縣獻血辦公室補辦用血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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