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市禁止選擇性終止妊娠規定》日前正式向社會公佈,該法規規定未經批准不得進行胎兒性別鑑定,並禁止爲懷孕十四周以上的婦女施行人工流產。
這部將於明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的法規規定,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批准,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進行胎兒性別鑑定,不得爲妊娠十四周以上婦女進行人工終止妊娠手術。否則最高可處以違法所得6倍以下罰款,或3萬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