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色的處方紙曾是醫院的標誌之一,但從即日起,傳統的處方將一改往日“清湯掛麪”的單一形象,搖身變成彩色處方。瀋陽市衛生局昨日稱,彩色處方已在沈城各大醫院廣泛使用。
市衛生局醫政處相關負責人介紹說,推廣彩色處方的精髓是用顏色來區分不同的藥品,從而使老百姓吃藥更安全。根據國家的統一規定,瀋陽市衛生局於去年底制定了彩色處方的格式。“內容上,彩色處方與傳統的白色處方基本一致。最明顯的不同是,彩色處方分四種顏色。”
四種顏色的彩色處方,淡紅色的爲麻醉藥處方、淡黃色的爲急診處方、淡綠色的爲兒科處方,白色的爲普通處方。這位負責人說,“一看到特殊的色標,藥劑師在覈對和發藥時都會提高警惕。從而使抓錯藥的機率大大降低。”
此外,彩色處方的安全性還體現在每張處方都有編碼,就像病歷一樣。“每張處方的編號都是唯一的。一旦出錯,發到患者手中的藥物將被及時追回。如醫生用藥不當藥劑師可拒絕發藥。與舊處方相比,每張新處方只限於一名患者的用藥,不得超過5種藥品。除了特殊情況,每張處方一般不得超過7日用量;急診處方一般不得超過3日用量。
此外,根據相關要求,藥劑師應對“處方用藥與臨牀診斷的相符性”、“是否有藥物相互作用”等進行審覈,對“問題”處方可拒絕發藥;在發藥時有責任向患者交待藥品的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項。病人領藥需同時出示處方和病歷,若處方有修改,必須在修改處簽名且在病歷上也作出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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