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辦公廳近日印發《血吸蟲病防治項目查螺、滅螺、查病、化療技術方案(試行)》,以規範查螺、滅螺、查病、化療工作。《方案》要求,湖南、湖北、江西、安徽、江蘇、四川、雲南等地應根據本方案,制定實施細則,覈定年度防治計劃任務,將查滅螺計劃具體落實到環境,查治病計劃具體落實到村或村民組,並組織實施。
《方案》以行政村爲單位,以居民糞檢陽性率爲依據,將流行村分爲五類:居民糞檢陽性率≥10%爲一類村,居民糞檢陽性率≥5%、<10%爲二類村,居民糞檢陽性率≥1%、<5%爲三類村,居民糞檢陽性率<1%爲四類村,連續五年無當地新感染的病人、病畜、無感染性釘螺爲五類村。根據疫情及調查結果要每兩年對疫情變化大的一、二、三類村進行類別調整。
《方案》要求,選擇春季或秋季適宜時期開展查螺,要對各類村和對有疫水接觸史的流動人羣查治病。一類村每年對6~65歲常住居民採用詢檢法查1~2次,受檢率達90%以上。詢檢陽性者即給予化療1~2次,漁船民、牧民等高危人羣給予化療兩次。二類村每年傳播季節結束後1個月,對有疫水接觸史的6~65歲常住居民使用血清學方法查病1次,受檢率達90%以上。血清學檢查陽性者即給予化療1次,漁船民、牧民等高危人羣給予化療兩次。三類村每兩年在傳播季節結束後,對有疫水接觸史的6~65歲常住居民用血清學方法查病1次,受檢率達90%以上。血清學檢查陽性者即給予化療1次。四類村每3年對有釘螺分佈的村民組和有疫水接觸史的6~65歲常住居民用血清學方法查病1次,受檢率均達90%以上。對當年檢獲感染性釘螺的村,用血清學方法對相關村民組6~65歲常住居民查病1次,受檢率達90%以上。血清學檢查陽性者即給予化療1次。五類村對當年檢獲釘螺的村,用血清學方法對相關村民組6~65歲常住居民查病1次,受檢率均達90%以上。血清學檢查陽性者即給予化療1次。對有疫水接觸史的流動人羣每年用詢檢或血清學方法查病1次,詢檢或血清學檢查陽性者即給予化療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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