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1月1日以後,天津每位無償獻血者可獲贈年累計最高賠付額分別爲5000元和3000元人民幣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附加意外傷害醫療保險。
按照天津市獻血辦和中國人保天津分公司的合作協議,一次獻血200毫升者,保險期限爲1年,一次獻血400毫升者,保險期限爲兩年,但也可選擇1年內上兩份保險,即意外傷害險和附加意外傷害醫療保險年累計最高賠付額分別達10000元和6000元人民幣。對去年12月獻血的大學生和部隊官兵補辦保險,自今年1月1日起生效。
協議協定,在保險期內,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而致身故、殘疾或燒傷的,可根據條款規定獲取相應保金,累計最高賠付額5000元(獻血400毫升者可爲10000元)。被保險人在工作、學習中或乘坐交通工具時因遭受主險合同所述意外傷害事故,而在中國境內(不包括香港、澳門、臺灣地區)縣級以上(含縣級)社險醫保中心或保險方指定或認可的醫療機構進行治療的,保險方在累計醫療費用中扣除300元的絕對免賠額後,按80%的比例理賠,年累計最高賠償金額3000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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