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河南駐馬店市慈善總會收到一筆個人100萬元的捐款。事後發現,這筆捐款竟是一名精神病患者挪用公款所爲,這筆已經下發到7000多戶艾滋病患者困難家庭的鉅款是否該追回,引發了一連串問題,成爲熱門話題。
據駐馬店市慈善總會辦公室負責人蔡華振介紹,2005年2月11日,他接到一位叫孔亞嫺的女士打來的電話稱,表示要捐款,並索要了銀行賬號。2月22日,駐馬店市慈善總會的銀行賬戶上便出現了一筆100萬元鉅款,並註明用途:“贊助艾滋病困難家庭”。經電話詢問,得知這筆鉅款正是位於山東省東營市的中國石油大學信息與控制工程學院的孔亞嫺女士所捐。按照捐贈人的意願,並本着好事特辦、快辦的想法,駐馬店市慈善總會立即投入緊張工作,第二天就將百萬元鉅款分頭下發到駐馬店市所轄的10縣1區的民政部門或慈善機構,並委託他們下發到全市7415個艾滋病困難家庭。
但是,意想不到的事發生了。蔡主任介紹,2月26日,中國石油大學信息與控制工程學院的負責人找到駐馬店市慈善總會,稱孔亞嫺是學院的出納員,患精神病已經被家人送往醫院接受治療,這筆捐款是她挪用國家下撥的科研經費,要求追回。這可難住了駐馬店市慈善總會的工作人員。工作人員提出,慈善機構經常收到不留姓名的捐款,慈善機構沒有調查捐款者資金合法性的責任和義務。目前,這筆鉅額捐款除了按規定將5%即5萬元留在慈善總會作爲經費,尚未動用外,其餘95萬元已經全部轉到基層,而且其中大多數已經發到艾滋病困難家庭羣衆手中,現在怎麼可能追回呢?
此事一經當地媒體公開披露,立即引起了廣泛關注,對這筆捐款該如何處置,一些法律界人士也參與了討論。河南金博大律師事務所律師孫保山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捐贈人捐贈的財產應當是其有權處分的合法財產,挪用公款捐贈是違法行爲。但是作爲受贈方的駐馬店市慈善總會並沒有義務和責任一定要返還這筆捐款。
目前,中國石油大學仍在與駐馬店市慈善總會協商捐款追回事宜。校方承認內部財務管理方面有漏洞。據悉,孔亞嫺的家人正陪其在南京一家醫院接受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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