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將對公立醫療機構改制提出一系列規範。在3月8日召開的規範修改稿的討論中,有關專家針對目前公立醫療機構改制中應當遵循的一些原則進行了專題研討。
來自衛生部、中華醫院管理學會、衛生部醫院管理研究所、中國衛生法學會和京內外醫院的專家們在研討中提出,目前,由於對公立醫療機構改制的目的有不同的理解,導致了指導思想上的一些混亂,比如,有的認爲是因爲醫療機構活不下去了要改制,有的是地方政府要甩包袱。專家認爲,改制的目的是宏觀的、主動的,改制是爲了滿足羣衆多層次的需要,要有利於構建新的城市醫療服務體系。目前,公立醫療機構改制如果包括產權變更和產權不變更的形式,那麼,產權不變更下的運行機制的探索更應當得到鼓勵,而變更所有制的改革需要慎重。
有關專家指出,前一時期,一些地方政府已將學校、醫院民營化了。這些地方的改制有的是成功的,有的出現了問題,尤其是“打包賣掉”公立醫療機構,對衛生事業長遠發展的影響還需要觀察。就改制出現的一些問題分析,主要是程序不規範、不嚴謹,比如暗箱操作造成國有資產流失、改制中對職工權益保障不夠注意引起社會矛盾等,因此,目前對公立醫療機構改制進行規範非常迫切。
專家認爲,目前改制需要規範的方面大致爲:改制的目的,改制的形式,改制中職代會的作用,人員身份的轉換,如何避免暗箱操作,法人治理結構的建立等等。
據瞭解,衛生部委託中華醫院管理學會、衛生部醫院管理研究所、北京華衛律師事務所進行的這個課題已經八易其稿,目前還需要修改完善,出臺尚需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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