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一日起北京市將對捲菸零售市場統一規範——
北京市發改委23日發佈通知,從今年4月1日起,北京從事捲菸零售業務的經營者,必須使用統一的標價籤進行明碼標價。實行明碼標價,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遵守國家相關的價格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通知要求,凡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捲菸零售業務的經營者,應按本通知規定實行明碼標價。標價籤由市菸草專賣局設計印製,市發改委監製,未經監製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印製或銷售。標價籤應當標明品名、產地、規格、計價單位、焦油含量、零售價格等內容。
發改委解釋說,品名是指捲菸牌號的名稱;規格是指捲菸軟、硬包裝、顏色、支長等內容。捲菸標價以“條”爲單位;雪茄煙可以“支”爲單位,單盒價格按標價折算。標價籤由指定專人簽章,同時由市菸草專賣局所屬區縣局負責發放,經營者到所在地的菸草專賣局領取。
記者瞭解到,捲菸標價要以市菸草專賣局發佈的參考價格爲基礎,做到貨真價實,字跡清晰,貨籤對位,標示醒目。
價格變動時應及時調整。標價籤應放置在條包捲菸左下角或單包捲菸正下方。從事涉外捲菸經營和服務的單位,應當使用中、英文對照的標價籤明碼標價,實行人民幣標價和計價結算。各級菸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要積極協助價格監督檢查部門,做好捲菸零售市場明碼標價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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