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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人以上的食堂、餐飲單位,其菜餚不再是由廚師直接配製,而是在營養師的指導下,共同完成食譜的搭配、調理、調整等工序,以保證用膳者的合理營養搭配。記者13日從上海市營養學會獲悉,由上海市部分專家共同參與起草的我國首部《營養條例》已完成初稿,2005年5月份交衛生部和國家有關部委作進一步討論,一經通過即頒佈實施。
記者得知,在《營養條例》中,分爲臨牀營養、老年營養、公共營養、婦幼營養四大塊。據上海市營養學會副祕書長孫建琴教授介紹,該條例明確規定,100人以上的食堂、餐飲單位,必須配備營養師,廚師在營養師的指導下,共同完成對食譜的搭配、調理、調整等工序。300人以上的食堂、餐飲單位,必須配備營養管理師。
據悉,《營養條例》在實施中還將根據實際情況,不斷修改完善,最終形成一部完整的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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