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總局29日宣佈,從即日起至7月枯水期啓動淮河流域環境應急預案,以保障淮河流域羣衆的飲水安全。這是我國首次啓動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國務院去年12月應急預案審定會上已原則同意《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此預案提出:“根據收集到的信息證明即將發生環境事件或發生可能性增大時,按照相關應急預案執行”。目前淮河來水量與去年同期相比銳減三分之一,56條河流的86個斷面中,劣V類水質佔51.2%,淮河干流中下游監測斷面氨氮水質指標居高不下,並有進一步惡化的可能,如不及時採取措施,極有可能發生水污染事故。
應急期間,環保部門將聯同地方政府對重點污染企業實施限產限排和停產措施,併合理調度閘壩泄水量,同時確保城鎮污水處理廠正常運行和達標排放。
對話: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淮河治污目標暫難實現
記者:環保總局爲什麼在這個時候啓動應急預案,淮河水質是否出現了污染事故?
潘岳:不能這麼說。啓動預案是依照有關規定實施的,主要是根據淮河當前的總體水質來作出的,這並不表明淮河水質一下就從Ⅳ類全部下降到了V類。
記者:“十五”臨近末期,淮河治污工程建設能否達到預期?
潘岳:目標難以實現。如今,距“十五”規劃還剩8個月,而治污項目僅完成35%,投資僅完成41%,許多工程治污措施落空,老賬未還又欠新賬。
記者:造成這種局面的主要原因是什麼?
潘岳:首先是資金嚴重缺乏,有60%的資金未到位;其次就是地方保護主義嚴重,一些地方政府負責同志甚至充當排污企業的保護傘;再者就是法律賦予環保部門的執法權限有限,使違法成本低、執法成本高的老問題更加突出。還有一點就是,水環境監管職能交叉,體制不順,環保部門對水污染防治難以實施統一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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