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多項研究的數據表明:與上百種導致兒童死亡的疾病相比,意外傷害已成爲我國14歲以下兒童的第一位死因,也是兒童致殘的首要因素。
有關抽樣調查表明,我國因意外傷害造成的兒童死亡佔兒童死亡總量的26.1%,即每100名死亡兒童中就有26人死於意外傷害。目前每年約有16萬0至14歲兒童死於意外傷害,約有64萬兒童因傷致殘。兒童意外傷害已經超過4種常見兒童疾病(肺炎、惡性腫瘤、先天畸形和心臟病)死亡的總和,不僅導致兒童傷亡、殘疾,而且嚴重影響到了兒童的身心健康、正常發育和學習。
國務院婦兒工委辦副主任張黎明指出,隨着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人民生活和公共衛生條件得到了很大改善,兒童健康水平明顯提高,嬰幼兒死亡率大幅下降。但隨着城市化、工業化的發展,道路、交通和市政設施的改變,兒童生活環境中面臨的危險因素增加,兒童死於意外傷害的問題日顯突出。
“在其他發展中國家也同樣存在這樣的問題。”聯合國兒童基金會駐中國辦事處代表伍德琛介紹,初步的統計顯示,東亞及太平洋地區每年大約有250萬18歲以下的兒童死亡,其中近一半的兒童死於意外傷害。
兒童的意外傷害給社會、兒童家庭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給兒童本人造成了不可彌補的身體和心理傷害。但其他國家的經驗證明,大部分的意外傷害是可以預防的。
“在過去的五十年中,兒童因意外傷害所造成的死亡在工業化國家持續下降。這種下降並不是經濟發展的必然結果。它是通過來自於各方的承諾和努力而實現的。”伍德琛說。
“由此看來,我國兒童的健康問題已不僅僅是生存問題,更重要的是保護問題。”張黎明表示,預防和控制兒童意外傷害,是我國兒童保護面臨的新挑戰,我們必須從控制疾病和意外傷害兩個方面着手,才能實現降低兒童死亡率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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