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長假,本是休閒歡聚的黃金時節,但是對於家住河西某高校的陳女士來說,她只能無奈地在一場所謂的“性病”風波中尷尬度過。
爲治“性病”慌忙投醫
4月29日,陳女士被一則醒目的醫療廣告吸引,廣告發布單位是長沙鴻業皮膚病專科醫院,稱“五一”期間該院婦科開展特價推廣活動。陳女士最近身體正好不適,於是,她決定趁着優惠去做檢查,然後和全家一道,開開心心地去海南旅遊。
第二天一大早,陳女士就趕到了該醫院。該醫院婦科一名姓李的醫生爲她抽血化驗,並做了陰道鏡等檢查。10多分鐘後,李醫生告訴陳女士,她患了“尖銳溼疣”,是一種性病,要她趕緊交錢治療。聽到這句話,陳女士被嚇出了一身冷汗,她趕緊去交納各種費用,一個上午就花費了600多元。
和睦家庭出現裂縫
走出醫院,陳女士立即打電話向母親傾訴。母親找到了陳女士的愛人,情急之中不由得女婿分辯,就說他生活不檢點,把“髒病”傳給了自己的女兒。
在相互猜疑與爭吵中,陳女士的丈夫感覺受到了莫名侮辱,他丟下一句話:“你到底是相信我的人格還是相信小醫院?”隨即就奪門而出,連手機都沒拿。
就這樣,陳女士和丈夫失去了聯繫,她多方尋找家人和朋友,都沒有丈夫的消息。煎熬中,陳女士每晚失眠、身心疲憊,只得把4歲大的孩子送到了公公家照顧。一夜之間,一個和睦的家庭出現了隔閡。
複查“性病”竟是炎症
自從4月30日被診斷出“性病”以來,陳女士一直揹負着巨大的精神壓力,她越想越覺得蹊蹺,於是,5月2日,她來到中南大學湘雅醫院進行復檢。交費時她發現,鴻業醫院的“優惠推廣”其實並不算優惠:同樣的“陰道鏡”檢查,鴻業醫院原價要300元,優惠期間是100元,比湘雅醫院仍高出了將近20元。
在這裏,醫生爲她作了細菌培養,兩個小時的苦苦等候,得出的化驗結果更讓她大跌眼睛:自己患的只是宮頸炎!陳女士想把結果告訴丈夫,但是曾遭到懷疑的丈夫至今無法聯繫到。
中南大學湘雅醫院婦科門診醫生胡華利看過“鴻業”的病歷後介紹說,“尖銳溼疣”的病毒形態多樣,確認是否患病,最保險的方法是取樣本作切片化驗;從病歷上看,鴻業醫院並沒有細分病毒的形態,就給出了“陳女士患性病”的結論,可能存在誤差。而鴻業醫院的李醫生則一口咬定,自己是按照檢測標準規範操作,不存在誤診。
律師:有精神損害可索賠
5月6日,鴻業醫院一位姓劉的院長,就誤診一事向陳女士道歉。他表示,考慮到陳在湘雅醫院複查時花了一筆醫藥費,在諮詢醫院的法律顧問後,院方答應按規定1∶1的比例,共計賠償2000元。但此方案沒有得到陳女士的認可。
7日下午,記者就陳女士治病遇尷尬一事,諮詢了秦希燕聯合律師事務所。該所值班律師介紹,最高人民法院於2001年出臺了《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根據該《解釋》第一條規定,自然人因名譽權、人格尊嚴權、人身自由權遭受非法侵害;以及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侵害他人隱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權爲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陳女士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精神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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