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日是世界衛生組織發起的第18個世界無煙日,市愛衛會要求商貿部門組織相關商業企業在今日停售香菸一天。昨天,記者跟隨愛衛會檢查人員,對部分公共場所進行了檢查,發現茶館酒吧等場所吸菸者較多;而在對超市香菸廣告的查處中,更是碰了個“合法”的釘子。
據瞭解,1997年南京市就頒佈了《南京市公共場所禁止吸菸暫行規定》,對醫療機構、商場、影劇院、體育場館、學校、公共交通工具等7大類公共場所實施禁菸。
在省人民醫院,記者看到大廳裏掛着醒目的的禁菸標誌,來來往往的醫護人員、患者均未發現吸菸者,少數熬不住的菸民也主動跑到大樓外才點上火。從檢查結果來看,醫院基本實現了禁菸目標,但在個別醫院的垃圾桶裏,檢查人員還是發現了少量的菸頭。
與醫院相比,同屬禁菸場所的茶館酒吧情況相當糟糕。在上海路的貓空、長春藤等茶館,檢查人員都未找到禁菸標誌,裏面煙霧繚繞,空氣污濁。茶館工作人員表示,他們也知道公共場所不可以吸菸,但很多客人有要求,作爲店家只能滿足。
愛衛會人員告訴記者,根據規定,禁止吸菸場所內不應設置吸菸器具,店家也有責任勸阻顧客的吸菸行爲,但目前大多數茶館都沒有專門闢出吸菸區,並且會主動提供菸灰缸,這在爲吸菸的顧客提供方便之時,也侵害到了其他顧客的健康權益。
在三牌樓附近的蘇果倉儲超市裏,香菸櫃檯上掛着兩排香菸廣告,一排是紅杉樹、一排是蘇煙,相當醒目。檢查人員介紹,一星期前他們已向該超市下發了整改通知書,但至今依然沒有動作,按照相關規定將對其處以500元至1000元的罰款。然而就在檢查人員開罰單的時候,超市方卻拿出了一紙省工商局的批文,證明這兩排廣告都屬“合法”。這樣一來,讓檢查人員也尷尬起來。
愛衛會人員告訴記者,《南京市公共場所禁止吸菸暫行規定》中明確要求,在禁止吸菸場所不設置附有菸草廣告的標誌和物品。而國家相關法規中規定,在國家禁止範圍以外的媒介或者場所發佈菸草廣告,必須經省級以上廣告監督管理機關或者其授權的省轄市廣告監督管理機關批准。蘇果掛的香菸廣告經過了省工商局批准,的確有正規的手續。檢查人員介紹,檢查中他們已不止一次發現這類情況:禁菸場所卻掛着“合法”的香菸廣告,這讓他們很是爲難。他們表示,將與江蘇省工商局儘快協調,再對此事進行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