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衛生部日前聯合發出通知,要求從2006年1月1日起上市的納入國家免疫規劃的疫苗製品,必須在其最小外包裝上標明“免費”字樣以及“免疫規劃”專用標識;此前已上市的疫苗可繼續使用至該疫苗有效期終止之日。
“免費”字樣應當標註在疫苗最小外包裝的顯著位置,字樣顏色爲紅色,宋體字,大小可與疫苗通用名稱相同;“免疫規劃”專用標識應當印刷在疫苗最小外包裝的頂面的正中處,顏色爲寶石藍色。
目前,國家免疫規劃的疫苗包括:麻疹疫苗、脊髓灰質炎疫苗、百白破聯合疫苗、卡介苗、乙型肝炎疫苗(不包括成人預防用乙型肝炎疫苗),以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增加的免費向公民提供的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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