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前,彭州市通濟鎮大坪村6組的何順會在彭州市人民醫院做了子宮肌瘤切除手術。術後6年何順會一直感覺腹部疼痛。今年5月,何疼痛難忍再次來到彭州市人民醫院檢查,竟發現腹部皮下殘留了一根約3釐米長的縫合針。何順會據此向醫院索賠17萬餘元,但院方只願賠償2.2萬餘元。
“做完手術,醫生竟把縫合針留在體內,實在讓人無法接受!”5日下午,何順會的兒子劉剛稱,1999年5月,母親因子宮肌瘤在彭州市人民醫院進行手術。術後,母親告訴他,術中處於局部麻醉的她聽見醫生驚呼:“遭了,針斷了!”幾名醫生忙了一陣後,又聽見另一名醫生說:“找到了,針頭掉到地上了。”但隨後何似乎感覺醫生仍在她腹內尋找什麼東西。他聽說後趕緊找到主刀的馮醫生,馮醫生十分肯定地表示,針頭掉在地上,已經找到了。
劉剛稱,當年5月19日母親出院後,一直感覺腹部疼痛,尤其彎腰時更是疼痛難忍。在長達6年的時間裏,母親爲此基本喪失了勞動能力,多次求醫都沒找出病因。母親以爲自己患上了癌症,整個人瘦了10多公斤。
今年5月18日,母親來到彭州市婦幼保健院,X線透視攝影會診單的結果讓他們大吃一驚:在下腹部皮下1釐米處,發現了2.5釐米長的類似針形的物影!5月23日,母親又在彭州市人民醫院做了CT,結果同樣是有根“直徑1毫米、長約3釐米的異物針”。
5日上午10時,得邦女子維權中心張主任陪同何順會來到彭州市人民醫院協商,並提出了17萬餘元的賠償要求,但院方只願賠償2.2萬餘元。
彭州市人民醫院副院長倪兵稱,由於何順會只做過這一次腹腔手術,根據檢查結果,初步確定爲在彭州市人民醫院手術時留下的縫合針。但由於縫合針殘留在皮下淺處,也有可能是通過其他方式扎進去的,只有等針取出來後才能最後下定論。院方目前將此確定爲四級醫療事故,並願意按照相關條例進行賠償,賠償金額爲2.2萬餘元。同時,倪院長和醫務科潘科長均表示,縫合針殘留在皮下0.7釐米的脂肪層,該層神經很少,不可能產生劇烈疼痛讓何失去6年的勞動力。
5日,記者提出採訪當年的主刀醫生時被倪院長謝絕。他稱,醫院已調查過,但參與手術的醫生和護士已經淡忘了6年前的這次手術。對於病人手術中聽見醫生驚呼“針斷了”的說法,倪院長稱,照片上的影像分明是一根完整的縫合針,斷針之說難以成立。最後,倪院長表示,由於雙方分歧太大,院方希望對方通過法律途徑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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