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有關藥品降價的消息幾乎年年有,卻沒有今年這般引人注目。據報道,國家發改委近期將出檯曆史上最大幅度的藥品降價方案,醫藥企業聞訊反響強烈,降價方案可能要推遲。
降價的一波三折,使牽動人心的藥價問題再次成爲輿論熱點。全國政協委員高春芳在今年“兩會”上曾披露:出廠價僅4元的某藥品,在衛生系統招標中漲到25元,賣到病人手裏飆升至80元。20倍的增幅,虛高得離譜。這種藥品零售價嚴重偏離出廠價的“怪現狀”,不知讓多少患者望醫興嘆,讓多少廠家鉢盈盆滿。據業內人士分析,我國藥品銷量的80%在醫院,如果此次藥價平均降幅達60%,一個藥品要想過關斬將進入醫院到達患者,結局可能會是微利、無利甚至倒貼。這大概就是衆藥企對“降幅”如此敏感的原因。
那麼,一個藥品從出廠到患者手裏,途中要經過幾道關口?要支付幾多費用?近日,北京某醫藥公司的一些知情者向記者講述了其中的內幕。
零售價、批發價、中標價、法定醫院價、患者終端價,“價”中藏玄機,一個藥品“價格鏈”究竟是怎樣形成的?
“出廠價、批發價、零售價,那是計劃經濟時代的叫法了,如今藥品價格只稱批發價和零售價。”一位業內人士首先糾正記者對藥價的認識。他說,按規定,成本加15%利潤是批發價,批發價再加15%是零售價,但眼下藥品的定價規則是“反彈琵琶”:藥品生產出來後,廠家先定零售價,這個價格報國家發改委備案或審覈(醫保目錄藥品)。零售價除以1.15,便上溯到批發價。如藥品零售價115元,批發價便是100元,但其成本決不會是87元,利潤絕對數倍於15%。
“‘上帝’多,空間不能不大。”爲了給“公關”留出足夠費用,藥品生產企業把藥品零售價定得很高,即便藥品招標時,各競標單位也保持默契,把中標價維持在只比批發價低5%—20%的高度。
中標藥品進入醫院後,按照國家發改委有關規定,醫院可在中標價的基礎上順加15%,作爲藥品在醫院的銷售價。這15%的利潤是醫院的合法收入。
遺憾的是,這個規定沒有很好的執行。例如,在北京醫療市場上銷量名列前茅的抗生素甲酸左氧氟沙星,其100毫克片劑型的中標價是19.21元,若按國家規定加價15%,應賣22.09元,而患者在多數醫院拿到的實際價格卻是24元。這是什麼價?“藥品的零售價,即國家最高限價。”
該業內人士給記者算了這樣一筆賬:藥品進入醫院的中標價通常爲批發價的80%—95%,批發價加15%是零售價。按零售價出售,醫院的利潤就是批發價的20%—35%,高於國家規定的中標價(比批發價低)的15%。
由於醫院利潤與藥價的種種微妙關係,所以,很難走出一個藥品價格越高,銷路就越好的怪圈。
門檻費、臨牀費、統方費、贊助費……一切費用,藥價埋單。當我們眼巴巴地望着“大處方”上的“天價”瞠目唏噓時,怎能想得出它有那麼多五花八門的名目。這些一個都不能少的名目,至少佔藥品零售價的30%。
事實上,一些廠家將藥品交給醫藥公司代理時,出手價只是批發價的20%,有的甚至更低。藥品以批發價20%的價格出廠、80%的價格中標,中間60%的價格,除了商家的成本和利潤外,留出的是各種“公關”費用。
目前,招標採購基本覆蓋了大中城市所有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中標是“萬里長征”的第一步,但中標並不意味着藥品就一定能走進醫院。
藥品要進入醫院,主要有三種途徑:一是自行營銷。國內一些大型醫藥集團,如雙鶴藥業,本身就有經銷公司,藥品由自己的醫藥公司負責銷售。二是委託經銷商代理。三是由跟藥廠和醫院都很熟的個人牽線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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