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佈《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實行政府定價,在制定出廠和批發價格的基礎上,逐步實行全國統一零售價格。但是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制定。
《條例》明確指出,發生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被盜、被搶、丟失或者其他流入非法渠道的情形的,應立即報告所在地縣級公安機關和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同時,明確規定對流入非法渠道的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由公安部門按禁毒相關規定進行打擊。該《條例》將於11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