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天從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獲悉:爲加強對中醫推拿、按摩、刮痧、拔罐等醫療活動的管理,保障人民羣衆的身體健康,該局與衛生部近日聯合發出的通知,規定:以治療疾病爲目的,按照中醫理論和診療規範等實施中醫推拿、按摩、刮痧、拔罐等方法,屬於醫療活動,必須在醫療機構內進行,非醫療機構不得開展。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稱,目前,內地一些非醫療機構以“中醫推拿”、“中醫按摩”、“中醫保健”、“中醫足底按摩”、“刮痧”、“拔罐”等名義開展經營活動並宣傳治療作用,誤導消費者,損害了中醫的聲譽,社會各界對此反應強烈。
爲此,通知明確要求:醫療機構開展推拿、按摩、刮痧、拔罐等活動,應當有在本機構執業的衛生技術人員實施,不得聘用非衛生技術人員開展此類活動。
通知強調:非醫療機構開展推拿、按摩、刮痧、拔罐等活動,在醫療機構名稱、經營項目名稱和項目介紹中不得使用“中醫”、“醫療”、“治療”及疾病名稱等醫療專門術語,不得宣傳治療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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