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棗莊市臺兒莊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分局日前查處一起食鹽中毒事件。據悉,這是繼7月份青島發佈“毒鹽”警示後,山東又一次發現“毒鹽”蹤跡。
這起食鹽中毒事件發生在臺兒莊區澗頭集鎮丁苗村。事發當日,村民王文清吃過早飯後騎自行車上班,半路上突然腦昏眼花,一個跟頭栽下河堰,被人發現送往醫院後,胳膊發黑,口吐白沫。治療期間,她女兒也因相同症狀被送醫院。
據王文清的妻子介紹,事發當天早上王文清和女兒食用的是麪條和辣椒炒雞蛋,唯一可能存在問題的是新開包的食鹽。臺兒莊區衛生監督所所長李守中說,他們得知後立即對王文清當日食用過的鹽進行了檢測;經檢測,鹽中亞硝酸鈉的含量達到了59%(俗稱“毒鹽”),遠遠超過食用鹽規定的亞硝酸鈉含量不超過3%的標準。亞硝酸鈉具有很強的毒性,一次攝入亞硝酸鈉0.2克-0.5克就可引起中毒,3克就可導致死亡。亞硝酸鈉在農村地區主要用於煮制肉食,能夠提高水的沸點,加快煮制速度,且肉色鮮美,容易引起人的食慾。食用微量的含亞硝酸鈉鹽不會立即有中毒症狀顯現,但可以在體內沉積,時間長了容易致癌。
據悉,此類“毒鹽”與正常食用鹽外觀上沒有區別。食用碘鹽地區的居民可用鹽擦新鮮土豆條,如果顏色立即變深,則是加碘鹽;否則最好不要食用。同時,居民在購鹽時一定要通過正規渠道,並注意對防僞標記的識別,假冒食鹽防僞標記可揭開,真鹽的防僞標記是揭不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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