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高壓線要架在小區附近,小區居民擔心電磁輻射對健康帶來危害,一紙訴訟告至法院!這宗居民告北麒線工程影響附近居民健康的行政訴訟案昨日傳出結果:10月17日,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法院對廣州市220千伏北麒線電磁輻射行政訴訟案作出一審行政裁定,駁回原告6位居民的起訴,裁定被告廣州市城市規劃局、第三人廣州供電局勝訴。
居民:“電線”侵犯身體健康權
今年6月3日,原告白天鵝花園與第一軍醫大學小區的6位居民向越秀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以220千伏北麒線的建設緊靠住宅和周邊活動區域,電磁輻射給原告身體健康帶來危害,侵犯其身體健康權、環境安全權爲由,請求撤銷被告第490號《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法院:起訴無客觀事實依據
法院經過調查,認爲電磁輻射作爲一種客觀存在的物理現象,對人體健康、財產、水源是否產生危害以及危害後果大小,在目前尚具有不確定性,科學上也未形成統一的認知;原告主張的其財產權、健康權受到電磁輻射的危害,僅基於其主觀認知,尚無客觀事實依據予以支持;原告主張被訴行政行爲侵犯相鄰環境權的問題,缺乏實體法律規範的依據,因而不具備原告的訴訟主體資格。法院因此裁定駁回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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