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舉行重大活動期間,接待單位對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須每件都要留樣,且不少於100克。昨日,衛生部制定了《重大活動食品衛生監督管理規範》,並徵求意見。
《規範》規定,重大活動分爲黨和國家舉行的重大會議和活動,重大國際國內體育賽事和中央、國務院各部委、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舉辦的重要會議和活動,洲際體育賽事及市級人民政府舉辦的重大活動三個級別。對活動的食品衛生監督也實行分級管理。要求衛生部門對重大活動食品衛生實行登記備案制度,包括主辦單位、接待單位、主要聯繫人的通訊方式,指定食品、贊助食品等都要詳細登記。
在重大活動期間,如果食品生產加工儲存運輸環節不符合衛生操作規範,食品餐具、容器、工具生熟不分、交叉污染,冷葷食品加工間室內溫度高於25℃,接待單位都要立即整改。此外,衛生部門要求重大活動接待單位在供餐前對直接入口食品進行冷藏保存備檢的行爲,留樣食品每種不少於100克並應填寫留樣記錄。衛生部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法監處對《規範》提出意見,並於11月25日前提交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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