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藥監局公佈了對第三季度醫療器械廣告的監測結果。“亮甲”(灰指甲專用盒)等9種醫療器械廣告被認定爲違法發佈。
據市藥監局介紹,該局第三季度共監測報紙類媒體發佈的醫療器械廣告162條。其中,違法發佈的醫療器械廣告14條,涉及9種醫療器械。
在這9種違法發佈廣告的醫療器械中,擅自篡改審批內容廣告佔違規廣告總數的21.4%,未經備案擅自發布的廣告佔違規廣告總數的78.6%。亮甲(灰指甲專用盒)的廣告行爲屬於“未經備案、擅自發布廣告”違法行爲,其標示的廣告發布者是亮甲服務中心(樂泰藥業有限公司),生產廠家爲哈爾濱樂泰藥業有限公司。
目前,市藥監局已將此情況移交市工商局覈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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