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近日通報2005年抗抑菌劑監督抽檢情況。此次,共抽檢抗抑菌劑338種,對其標籤和說明書進行了監督檢查,其中166種產品的標籤和說明書不合格,合格率爲50.9%。166種不合格產品標籤說明書中均有明示或暗示治療疾病內容。
據介紹,根據2005年國家健康相關產品衛生監督抽檢工作計劃安排,天津、山西、四川、貴州、重慶、陝西、青海、新疆、雲南等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從當地消毒產品生產企業和經營單位共抽檢抗抑菌劑338種,對其標籤和說明書進行了監督檢查。按照《消毒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判定,166種產品的標籤和說明書不合格,合格率爲50.9%。從生產企業抽檢的28種產品中有13種不合格(合格率爲46.4%),從經營單位抽檢的310種產品中153種不合格(合格率爲49.4%)。166種不合格產品標籤說明書中均有明示或暗示治療疾病內容。除了違法宣傳療效外,其中38種產品還未按要求標註有效成分含量;9種產品還存在命名不符合規定的問題;20種抗抑菌洗劑產品還未按要求標註“不得用於性生活中性病的預防”;3種產品還標註含有禁用成分“甲硝唑”。
衛生部指出,本次抽檢發現抗抑菌劑標籤說明書問題比較嚴重,合格率僅爲50.9%,並且普遍存在違法宣傳療效問題,嚴重誤導消費者,危害消費者利益。根據《消毒管理辦法》,消毒產品與藥品之間有嚴格的區別,消毒產品不得明示或暗示療效。對於違法宣傳療效的產品,各地衛生行政部門要嚴肅依法查處,以保障消費者的健康利益。
對本次抽檢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各地衛生行政部門已經依法進行了查處和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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