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消委會19日發布消費警示,要認真辨別以食品冒充藥品的『清開靈顆粒』,以免誤買假冒藥品,耽誤病情。
12月1日,廣東省衛生監督所發布公告,指出近期市場上有假冒藥品『清開靈顆粒』名稱、標示有衛食證字號的產品銷售。
據了解,目前市場上出現的以食品冒充藥品的食字號『清開靈顆粒』主要有以下特點:一是在名稱上違規使用藥名『清開靈顆粒』;二是在配料上標注藥品成分,如黃芩?、板藍根等,違反了《食品衛生法》中『食品不能含國家限制或禁用的藥品』的規定;三是在包裝上模仿市場銷量較大的正規藥廠生產的『清開靈』藥品;四是從感官上看,食品清開靈顆粒不均勻不松散,手感板結,不成顆粒,而正規藥品清開靈顆粒則比較松散均勻。
省消委會表示,這些違規生產銷售的食字號『清開靈顆粒』,未經國家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審核和監管,產品質量無保障,無法保障其標稱的治療效果。省消委會提醒,消費者一定要認清楚產品外包裝上的批准文號是否為『國藥准字』。如果批准文號為衛生許可證或者『衛食字』且標示有治療效果的『清開靈』產品,則不屬於國家批准生產的藥品,而是違規生產和銷售的假冒『清開靈』產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