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目前進口紙尿布等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質量低下、衛生不達標對消費者構成健康隱患的問題,國家質檢總局、海關總署、商務部近日聯合發佈第177號公告,要求自2006年1月1日起,對紙尿布等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實施進境檢驗檢疫。
公告指出,爲保證進口紙尿布等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的質量,保障我國人民健康和質量標準,根據《商檢法》《海關法》的有關規定,決定將進口紙尿布等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納入《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實施檢驗檢疫的進出境商品目錄》。
公告要求,自2006年1月1日起,將衛生紙、面巾紙、紙手帕、餐巾紙、紙衛生巾、紙尿布、紙製衣服、紙牀單等商品(共6個8位編碼)納入《檢驗檢疫目錄》),實施進境檢驗檢疫。自2006年1月1日起,上述進境商品必須經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實施檢驗檢疫和監管;海關憑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簽發的《入境貨物通關單》辦理進口驗放手續;上述進境商品的安全、衛生指標和外觀、包裝等必須符合國家標準《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衛生標準》的規定;經檢驗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的,不得進口、銷售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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