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女士服用『硝苯地平片』後出現過敏反應,並發展為重癥肝炎致死。為此,張女士的家屬將開具此藥的地段醫院告進法院,索賠31萬餘元。近日,上海嘉定區法院一審判決地段醫院賠償張女士家屬1萬元。
去年2月,張女士在服用地段醫院開具的口服藥『硝苯地平片』後,出現藥物過敏反應。經向醫生諮詢,被告知無妨。後張女士過敏反應逐漸加重,至4月被診斷為『重癥肝炎』,經醫治無效死亡。為此,張女士的家屬將醫院告進法院。
經醫療事故鑒定:硝苯地平藥物過敏可出現重癥肝炎,但臨床病例十分罕見,張女士死亡系患者體質特殊發生的醫療意外,不構成醫療事故。
法院審理後認為:醫務人員未能預見出現過敏反應後的不良後果,沒有給予足夠重視及時停藥,存在一定醫療過失。故醫院對張女士的死亡應酌情承擔賠償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