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11歲的男孩,一次疝氣手術,一個“丟失”的睾丸,一份公證過的協議。在這之後,是一對中年父母,奔波着爲兒子將來的“性”福討說法。
據興隆臺區渤海鄉村婦董蓮介紹,2005年9月27日,董蓮帶着11歲的兒子丁亮住進盤錦市第二人民醫院(以下簡稱二院)普外科。當日丁亮接受了小腸疝氣手術。手術後,“醫生說手術很成功”。
術後第四天,董蓮卻發現,兒子的睾丸少了一個。“當時,一位姓張的大夫告訴我,(睾丸)在上邊呢,過一段時間就會下來。”董蓮沒太注意。10天過去,丁亮的睾丸依舊沒“下來”,董蓮和丈夫丁海着急了。
當丁海夫婦第二次找到二院醫生時,醫生承認存在過失,院方願意協商解決此事。
11月15日,醫院與丁海夫婦簽訂一份《協議書》。記者在該《協議書》中看到:“經我院醫療鑑定委員會鑑定得出結論:……手術過程中操作有不當之處,造成患者左側睾丸未能下降到正常位置。我(院)存在醫療過失,有一定責任……一次給予患者經濟賠償人民幣20000元整。”
董蓮稱,這兩萬塊錢包括二次手術費、陪護費等費用。《協議書》中最後一句話是:院方和患方簽字並公證後生效,之後出現任何情況雙方都不得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
董蓮承認,當時確實簽了字,也收了2萬塊錢。可她研究了病志後,發現了問題。
丁海夫婦聽一位醫生說,他們在二院複印的病志裏沒有手術記錄、麻醉記錄、手術器械覈對單,還有沒出院小結。這位醫生指出,丁亮需再次手術,但無法確定是否會影響孩子今後的性功能、生殖功能。
丁海和妻子再次來到二院,爲兒子的“性”福討說法。醫院一工作人員說:“事發後,患者同意與院方和解,並且還到盤錦市公證處進行了公證。”
丁海指出病志不全面,這名工作人員回答:“那是院裏沒給你複印全。”隨後,又重新複印了病志。丁海認爲,“加頁的病志是後補的”。
盤錦市雙臺子區衛生局王局長表示,應找專家組來論證是否會影響到孩子將來的生育和性功能,才能判定是事故,還是過失。
對於《協議書》中提到的“鑑定委員會”,王局長表示,該委員會在訴訟過程中不具有法律效力。王局長稱,《公證書》只能說明雙方的身份是真實有效的。目前,患方還可以到雙臺子區衛生局重新申請醫療鑑定。(患方均爲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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