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的延慶一中高三學生郭某因殺死舍友被市一中院判處無期徒刑。精神醫學鑑定顯示,郭某作案時處於焦慮抑鬱狀態,想通過殺人接受刑罰的途徑實現“曲線自殺”。
據檢方指控,去年4月30日凌晨5點,郭某用準備好的尖刀,向熟睡中的舍友張某和徐某猛刺,導致張某死亡,徐某重傷。
據徐某上鋪的李某回憶,當時被郭某下地開櫃子的聲音吵醒,在看到郭某上牀後就睡了。幾分鐘後,張某的咳嗽聲再次將李某驚醒,他看見郭某用左手按住張某,揮起右手打向張某的後背,而張某趴在牀上一動不動。此後,郭某又走到下鋪的徐某跟前。
熟睡的徐某被左臂的劇痛驚醒,睜開眼看到“郭某拿着刀站在牀邊”。徐某說,他想從牀上坐起來,但起身時後背捱了一刀。“我坐起來用手抓住郭某的手腕不讓他再扎,並大聲叫喊”,但郭某掙脫開後,又將刀扎入了他的後背。隨後,郭某竟反轉刀鋒,朝自己前胸連刺兩刀,隨後躺在了徐某的牀上。
同宿舍的王某被驚醒後趕緊撥打120,並跑到水房拿來一個墩布回到宿舍,以防郭某再用刀傷人。此時郭某坐在宿舍窗臺上,兩腿伸出窗外正要跳下4樓,他趕緊跑過去把郭某拽回地上。
郭某的父親證實,自從母親去世後,郭某的性格變得異常內向,很少與他交流。學校和同學也證實,郭某平時表現良好。郭某在班裏和張某關係最好,而徐某剛剛搬入宿舍半個月,3人並沒有矛盾。另據有關媒體報道,郭某曾供述稱,母親去世後,情緒低落,又因學習成績不好經常遭父親責罵。高考在即,他更加感覺到活着沒意思,於是想自殺。
法醫對郭某進行的精神醫學鑑定顯示,郭某在作案時爲焦慮抑鬱狀態,屬限定責任能力。他想以死擺脫現實的苦悶,爲達“尋死”這一目的,他選擇殺死他人而後接受政府處理的途經,實際是在“曲線自殺”。
郭某在法庭上承認了檢方指控的全部罪行。法院認爲,郭某犯故意殺人罪,鑑於作案時是限制責任能力人,從輕處罰,判處他無期徒刑。法院同時判決郭某和其父共同承擔對受害人的45萬餘元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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