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工商總局3月2日公佈一批涉嫌嚴重違法廣告。
國家工商總局對全國發行量較大的都市類報紙2006年1月13日發佈的醫療服務、藥品、保健食品廣告,部分衛視電視臺2006年2月20日發佈的電視購物產品廣告以及健康資訊服務廣告進行了監測檢查,發現以下廣告涉嫌嚴重違反相關廣告管理法律、法規:
黑龍江衛視發佈北京燕竹醫院廣告,在宣傳“養腎代謝療法”治療痛風病中,含有隱含保證治癒以及使用患者名義做宣傳等內容。
《蘭州晨報》發佈“參龜固本酒”藥品廣告,含有“同治五種疾病,一天一口,疾病沒有”等不科學地表示功效的斷言或者保證的內容。
《都市時報》發佈“華佗眼康”藥品廣告,含有“治癒保障”“早期白內障基本痊癒,輕度近視完全恢復”等不科學地表示功效的斷言或者保證的內容。
《南方都市報》發佈中大醫院病毒疣、皰疹治療中心醫療服務廣告,違反醫療機構內設科室不得發佈廣告、不得發佈治療性病廣告等禁止性規定,且含有“病毒基因重組技術、自體疫苗療法轟動醫學界”等多處違反醫療廣告法律規定的內容。
《新消息報》發佈新協和醫院肝病防治中心醫療服務廣告,違反醫療機構內設科室不得發佈廣告、不得發佈治療乙肝廣告等禁止性規定,且含有“清除乙肝患者體內病毒”等多處違反醫療廣告法律規定的內容。
國家工商總局有關負責人說,對以上違法廣告,各地工商機關將依法責令停止發佈,並向社會公佈查處情況。同時,各級工商機關將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加大醫療、藥品、保健食品廣告、電視購物產品廣告以及健康資訊服務廣告的監管力度,嚴厲打擊發布虛假違法廣告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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