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央視《每週質量報道》以“追蹤神祕膠囊”爲題揭露稱,來自河南省臺前縣的假藥——複方川羚定喘膠囊,幾乎全國各地都有哮喘病人服用過此藥,並在服藥半年到一年後,均出現相似的異常反應:手抖、骨質疏鬆等。經國家藥監局統計,至少已有20多人因此死亡。經公安機關偵查發現,天津市市民康某一家三口竟然是售賣該假藥的主要源頭之一,且在該事件被披露後仍頂風而上,依舊大肆販賣,造成極其惡劣的後果和影響。近日,天津市和平區法院做出一審判決,以銷售假藥罪判處康某有期徒刑2年,並處罰金22萬元;康某的妻子石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並處罰金17萬元;康某的嫂子朱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並處罰金5萬元。
三名被告人被查獲後,均否認所有犯罪事實。石某交待稱,2002年底左右,她和康某所開飯館生意不好,發現飯館周圍有人賣河南臺前縣“馬敬泉”生產的甲茸壯骨通痹膠囊、複方川羚定喘膠囊兩種藥,生意紅火,康某就提出也賣藥掙點錢。此後,康某按藥瓶上的聯繫電話給“馬敬泉”去了電話,後來,自稱“馬敬泉”的人來到康某家裏,與康某見了面。康某告訴她,“馬敬泉”說她家房子地點不錯,挺隱蔽,適合幹郵寄藥品,現在這兩種藥決定不從河南郵寄,願意把客源(買藥人)都轉給康某接手,繼續供給買藥人。“馬敬泉”負責給藥,他們負責轉賣給買藥人。這兩種藥進價都是14元/瓶,他們的賣價是17.5元/瓶。石某稱,藥的銷路很好,記得匯款最多的一筆達到5000多元。石某承認自己賣藥沒有經營執照,且這兩種藥有沒有批准生產文號,她也不清楚。
康某的嫂子朱某也交待稱,2003年四五月份,她看到康某兩口子賣藥掙了錢,而當時自己在家呆着沒事可幹,便也想賣藥,並得到康某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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