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了《2006年全國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要求進一步整治和規範食品流通環節經營秩序。
《方案》要求突出抓好農村食品安全。進一步加強農村地區食品生產加工、流通和消費等各個環節的監管,突出抓好對分散在廣大農村的各類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個體商販、小作坊、小商店、小餐館和學校食堂等的整治,有效遏制假冒僞劣食品進入農村市場。進一步推進農村食品安全流通網、監管責任網和羣衆監督網建設。推進“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建立農村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隊伍,填補監管空白。
《方案》要求,狠抓農產品污染源頭治理,深入推進“無公害食品行動計劃”,強化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深入開展對農業生產環境、投入品、生產過程的治理。強化食品生產加工監管,嚴格對食品的質量安全進行監管。
《方案》強調,進一步整治和規範食品流通環節經營秩序。嚴格食品經營主體市場準入,嚴把食品生產經營主體准入關,始終堅持先證後照,堅決依法取締無照經營;對涉及食品生產、銷售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經營資格進行全面清理,主要內容包括證照是否齊全有效、經營事項與登記事項是否一致、年檢和驗照是否通過等。加強市場食品質量監管,建立健全食品質量准入體系,逐步擴大對食品的日常監測和快速檢測的覆蓋面,配備食品快速檢測設備,完善食品安全監測數據直報點制度;加大食品市場日常監管力度,開展重點區域和節日食品市場等專項執法檢查,依法查辦食品違法案件;加強對食品退市的監管。繼續推進“三綠”工程,確保上市銷售食品的渠道正、品質好、手續全;加強對生豬屠宰行爲的監管,對全國屠宰企業進行清理整頓;開展酒類市場專項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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