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膽囊切除手術,醫生把一把止血鉗遺忘在病人肚子裏,在病人體內一呆就是12年。昨日,73歲老人李福生接到一審判決書,江漢區法院判決兩家醫院共同賠償他4.5萬餘元,但他仍心緒難平。
老人告訴記者,斷裂的止血鉗尖子,至少還留在他的腹中。“10餘年來,我經受了太多的身心折磨。”
李福生系武漢市公交集團第一營運公司退休職工。1992年10月,他因身患膽結石到臺北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進行膽囊切除術。術後,他感到腹中不適,下蹲都吃力,吃不好也睡不香,日漸消瘦。10餘年來,他這種不適一直被當胃病治。
2004年,李福生到另一家醫院就診,X光片拍出他腹中藏有一把斷頭止血鉗。“開始我還不相信,後來又連拍了六七張片子,我纔信了。”
同年10月,經手術後,醫生將這把斷頭止血鉗從李福生腹中取出。由於止血鉗把小腸戳穿了幾個洞,30餘釐米長的小腸也只好被一併切除。事後,法醫鑑定爲8級傷殘。
其後,李福生將臺北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及與該中心建立有醫療聯合體關係的協和醫院,一併告到法院,索賠36萬元。
法院審理認爲,李福生在臺北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手術,但繳納的醫療費用是以協和醫院名義收取,兩被告實行財務共管,節餘分成。所以,侵害李福生身體造成傷害的行爲,應由兩被告共同承擔民事責任。
|